根據(jù)《義務教育法》和*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2009年9月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當年1月1日起,我國率先在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制度改革。 那么,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制度改革的理論依據(jù)是什么?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制度是怎樣形成的?我國為什么要進行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制度改革?改革取得了哪些初步成效?還存在哪些主要問題?存在這些問題深層次的原因是什么?如何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國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制度?本文在借鑒前人研究和對8個。ㄗ灾螀^(qū))40個縣(市)80余所義務教育學校調查的基礎上,從教育經(jīng)濟學、經(jīng)濟學、管理學和心理學等學科的視角出發(fā),以實證主義和人文主義相結合的方法論為指導,以調查研究和實地觀察的有機結合為研究方式,通過大量的問卷調查、結構性訪談和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為資料收集手段,通過定性和定量的資料分析,從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角度,對上述問題進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并結合對國外學校教師績效工資改革基本經(jīng)驗的分析總結和我國的現(xiàn)實國情,提出了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國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制度的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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