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作者的一部重要社會學著作,他通過系統(tǒng)的研究,探索自殺的原因和它的規(guī)律性。 《自殺論》是迪氏的一部重要社會學著作,它和《社會分工論》內(nèi)容十分密切,也可以說,它是《社會分工論》的續(xù)篇。因為在《社會分工論》的最后一部分已對社會分工而引起的社會病態(tài)進行了分析。作者認為,所謂自殺,就是“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會產(chǎn)生這種結(jié)果的某種積極或消極的行動直接或間接地引起的死亡”。
作者簡介: Emile Durkheim (1858-1917)涂爾干(杜爾克姆、迪爾凱姆),法國社會學家,社會學的學科奠基人之一。1858年4月15日出生于法國孚日省埃皮納爾一個小城鎮(zhèn)的猶太教教士家庭。幼年曾學習希伯萊文、舊約和猶太教法典。青年時代放棄了宗教信仰,走上實證科學的道路。1879年,就學于巴黎高等師范學校,1882年畢業(yè)。1882~1887年,在省立中學教書。其間赴德國一年,學習教育學、哲學、倫理學,深受W.馮特實驗心理學的影響。1887~1902年,在波爾多大學教書,并在那里創(chuàng)建了法國第一個教育學和社會學系。1891年,被任命為法國第一位社會學教授。1898年,創(chuàng)建了法國《社會學年鑒》。圍繞這一刊物形成了一批年輕社會學家的團體──法國社會學年鑒派。1902年后執(zhí)教于巴黎大學。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中斷了這位反戰(zhàn)學者的學術研究,他的兒子和許多學生死于戰(zhàn)場,他受到極大的刺激。1917年11月15日在巴黎去世。主要著作有:《社會分工論》(1893)、《社會學方法的規(guī)則》(1895)、《自殺論》(1897)、《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等。
目錄: 序 導論 第一編 非社會因素 第一章 自殺與心理變態(tài) 第二章 自殺與正常的心理狀態(tài)、種族、遺傳 第三章 自殺與自然因素 第四章 仿效 第二編 社會原因和社會類型 第一章 確定社會原因和社會類型的方法 第二章 利己主義的自殺 第三章 利己主義的自殺(續(xù)) 第四章 利他主義的自殺 第五章 反常的自殺 第六章 不同類型自殺的各種形式 第三編 作為一般社會現(xiàn)象的自殺 第一章 自殺的社會因素 第二章 自殺和其他社會現(xiàn)象的關系 第三章 實際的結(jié)論 附錄 一、圖一 自殺和酗酒(四幅) 二、圖二 法國各縣的自殺人數(shù)(1887-1891) 三、圖三 中歐的自殺情況(根據(jù)莫塞利的材料) 四、圖四 自殺人數(shù)和家庭密度(人口數(shù)) 五、圖五 自殺和財富 六、各年齡組有配偶者和喪偶者按有無子女分類的自殺人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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