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紹

我在大清官場30年


作者:黃云凱     整理日期:2015-01-17 17:40:31

  《我在大清官場30年》原著為《道咸宦海見聞錄》,是清朝要員張集馨的自敘年譜,是其任職其間所經(jīng)歷的官場人事浮沈的敏銳觀察及看法之記錄!段以诖笄骞賵30年》名為年譜,其實幾乎等于小說,對官場鬼蜮情形,刻畫入微,不亞于清末之《官場現(xiàn)形記》、《二十年目睹之怪現(xiàn)狀》。比其他同類小說更真實,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研究清史名家在寫道咸歷史時都多次引用本書。
    《我在大清官場30年》原著以文言寫成,雖然文筆清麗,但對當下的普通讀者而言,通讀亦非易事!段以诖笄骞賵30年》將張集馨年譜易文為白,刪繁就簡,將史實重新連綴成文!段以诖笄骞賵30年》為“口述歷史”風格,不戲說,不歪曲,語言生動,故事性、知識性強!段以诖笄骞賵30年》作者將歷史材料以活潑風趣的語言進行加工,可讀性很高。
  作者簡介:
    黃云凱,湖北沔陽人氏。自幼喜文,長而學史。七歲進學,小學而大學,學生而教師,至今三十五年。手不釋卷,腳不停步,立志讀萬卷書,行萬里路。旅行不走港澳,讀書尤愛野史。惜乎情才俱短,所謂“兩句三年得,一吟雙淚流”是也。轉(zhuǎn)而效仿黃氏先輩季剛先生,三十之前讀而不寫,五十之前述而不作。述者,借古人之酒杯,澆今世之塊壘也。
  目錄:
  我是誰
  1836年道光十六年
  出掌朔平府
  “窮翰林”受特簡
  滿營兵鬧餉
  1837年道光十七年
  那些年,我們這樣滅蝗
  賑災銀子難籌
  飛來蝗禍
  規(guī)矩是我定的
  1838年道光十八年
  怪事處處有,太原特別多我是誰
  1836年道光十六年
  出掌朔平府
  “窮翰林”受特簡
  滿營兵鬧餉
  1837年道光十七年
  那些年,我們這樣滅蝗
  賑災銀子難籌
  飛來蝗禍
  規(guī)矩是我定的
  1838年道光十八年
  怪事處處有,太原特別多
  政聲初起
  代理太原府,兵匪一家親
  這個訟棍不好纏
  曾經(jīng)有十萬兩銀子放在我面前
  1839年道光十九年
  這里沒有潛規(guī)則
  悼亡
  回任
  代理雁平道
  傳說有人被奸殺了
  余波蕩漾
  狗咬狗,一嘴毛
  1840年道光二十年
  官場“死磕派”
  哈羅暹被我馴服了
  喪心昧良的虧空案
  1841年道光二十一年
  英軍未到揚州先亂
  在山西的最后半年
  鴉片戰(zhàn)爭前夕的揚州
  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
  從將軍到難民
  顏伯燾“輸人不輸陣”
  漳州讓我大開眼界
  抵抗英夷
  逃難
  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
  丁憂在家,恣情山水
  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
  起復
  1845年道光二十五年
  天下道府第一肥缺
  1846年道光二十六年
  肥缺變苦缺
  1847年道光二十七年
  臬司是個殺人活
  代理陜西臬司
  升職離陜
  皇帝的教誨
  升任四川臬司
  1848年道光二十八年
  四川亂象
  啯匪很囂張
  奸夫也念佛
  沒有奸夫的奸殺案
  牢頭綁官差
  到處都是狗咬狗
  1849年道光二十九年
  四川的臬臺比藩臺忙
  治匪初見成效
  同性戀引發(fā)的兇案
  明目張膽的強奸
  隱瞞盜案與誣良為盜
  化外之民
  放炮
  升任藩司——最后的陛見
  1850年道光三十年
  第一次任甘肅藩司
  皇上大行
  整頓吏治
  征剿野番種禍根
  1851年咸豐元年
  第一次被貶
  拐道山西查貪污
  革職流放
  1852年咸豐二年
  遣戍軍臺
  1853年咸豐三年
  第二次被貶
  在欽差大臣與直隸總督之間左右為難
  見賊先奔的津勇
  1854年咸豐四年
  迎擊長毛,屢敗屢戰(zhàn)
  從獨流到舒鎮(zhèn)
  從阜城到臨清
  從清水塘到高唐
  被馬踹了一腳
  琦相病逝
  1855年咸豐五年
  前頭捉住了李開芳
  重回軍營
  統(tǒng)帥換成了僧郡王
  水淹馮官屯
  探親
  1856年咸豐六年
  咸豐像個“包打聽”
  最后的江南大營
  揚州城陷
  年輕皇上的召見
  桂良前倨而后恭
  1857年咸豐七年
  再任甘藩
  上梁不正下梁歪
  窮斯濫矣
  清官不到頭
  邊境不寧
  1858年咸豐八年
  臬司、藩司、代理藩司同時丁憂
  邊患難靖
  喪事也斂財
  哀悼兼慈
  震驚朝野的順天科場案
  宵小橫行
  1859年咸豐九年
  咸豐還是那個咸豐
  避世桃源
  再見咸豐
  1860年咸豐十年
  兩個總督,我都合不來
  紈绔子弟治下的福建官場
  如此督撫
  處處要用錢,人人都摟錢
  糜爛的軍事
  弱國的外交
  離任
  曾國藩也刮地皮
  我眼中的湘軍將領
  第三次丟官
  1861年咸豐十一年
  賦閑
  1862年同治元年
  陜甘回變
  1863年同治二年
  過了一回巡撫癮
  1864年同治三年
  補好了東南,又爛了西北
  1865年同治四年
  告別官場
  后記:糾結的時代和糾結的我
    我原定于正月初十帶著全家赴甘肅上任。
    初六日,接到皇太后駕崩的消息,當即換上素服,并摘去頂子上的紅纓。我從寧羌州大安驛往南走,走到白馬關一帶,經(jīng)過一座山,山的名字很怪,叫鳥鼠同穴山;一路山勢高峻,驛站之間相隔很遠,又沒有客店,沒有公館,很多地方甚至沒有驛站,偶爾有差使過境,地方官都是事先租借民居預備好,雖然臨時打掃了,但也還是覺得蕪穢不堪。我因為這條路比走大路近幾站,所以獨自帶著幾名仆人從這里走,而讓家眷和下人,順著西安驛道往東來。
    二月初一,我來到隴西縣,接到琦相的專函,驚悉大行皇帝龍馭上賓,只感到一種撕心裂肺的痛。想起三個月前皇上在靜明園園召見我,我仰瞻圣容,還覺得圣容十分豐滿,聲音也很洪亮。雖然當時也聽說圣上身體稍有不適,怎么也沒想到他就這么丟下億萬臣民而去了。又想起我經(jīng)過西安時,任職陜西臬司的同年朱鞔,曾私下里對我說:“明年元旦將有日食,這是個兇兆,查閱過去的記錄,往往都應驗了!蔽曳瘩g說:“天道難測,怎么會寫在歷書上呢?你真是個食古不化的人!”沒想到現(xiàn)在他的話竟然應驗了,可見上天確實已經(jīng)預示了啊。我一介書生,自從科舉及第后,幾次蒙受皇上恩德特簡任用,經(jīng)常施恩于我和我的一家,追念二十幾年的豢養(yǎng)之恩,不覺涕泗橫流,不能自己。一個人坐在肩輿上邊走邊想邊哭,形神幾喪。
    二月初八,我到達蘭州接印視事。第二天我跪接先帝遺詔,隨琦相到萬壽宮開讀,朝夕哭臨,縞素視事。二十五日,我換上吉服到東郊外,隨著琦相跪接新帝登基的喜詔,宣讀如儀。
    有一件甘肅清查的案子,去年沒有核實清楚,卻被一個叫孫潔清的心術不正的幕僚上下其手,搞得一個事情有幾種說法。已被革職的官員陳昌言控告前總督布彥泰,中間就牽扯到清查不公。欽差禮部尚書祁寯藻先生和琦相一起上奏,請旨另賞限期,將清查的賬目再核實一遍,夾片中奏請欽派清廉能干的官員來任甘肅布政使,這就是我來甘肅的原因。據(jù)祁離藻先生說琦相請示的時候,并沒有點到我的名字,可見圣上已是了然于心。
    錢糧的事并不是我擅長的,可是既然先帝命令我核實清理,我自當加倍小心。據(jù)查,甘肅虧空的原因,大多是從生息、攤捐引起的。所謂生息,就是用道府庫存的糧食作價,或者是以庫存的銀兩,或者以糧庫里的糧食霉變?yōu)橛蓽p價出賣,換成銀子貸給商人生息,以彌補倉庫的虧空和分攤。各州縣虧空正雜庫款,交卸的時候不能按數(shù)交出,大致分為以下幾種情形:一種是因為承接了前任的漏洞,又不甘心自己掏腰包;第二種是因為家庭負擔重,挪用之后不能歸還;第三種是因為征收錢糧時,百姓只肯交銅錢,按照原來的數(shù)字征收的,近年來銀價大漲,銅錢兌成銀子后交到藩司衙門,賠進不少。在任時東挪西補,還能夠勉強支持,一旦離職去,老底就露出來了;于是就請示道府立案,不分正式官員還是代理官員,按月流攤還款。如果能夠落實,那么庫里的款項總會有個著落,可是州縣官員對于分攤到自己名下的款項,在任的時候時分文不交,離任的時候又將自己虧空的并入前任已經(jīng)流攤的事項里面,再次請示道府并案流攤;甚至由原來定為分三五年流攤的,延長到十年八年的,輾轉(zhuǎn)多次,無止無休。以前瑚松額、恩特亨額兩人任陜甘總督時,也曾辦理清查,都沒有能杜絕這種風氣。所以遷延到現(xiàn)在,虧空的數(shù)字也就越來越大。
    我想既然要清理,如果不先將生息、攤銷兩個弊端消除,弄清到底虧空多少,因什么原因而虧空,否則查了也是白查。于是我就命令各道各府就近稽查,不能有絲毫隱瞞。如清査后再發(fā)生新的虧欠,那么就是各道府共同作弊,追究起來,無可推辭。于是我將截止緣由,先行詳奏戶部,戶部也同意了我的方案。
    此次清查的辦法是:如果生息截至本年為止,不足的利息就由發(fā)放貸款的官員追繳;分攤之后仍然不夠的,剩下的缺口按月扣除官員20%的養(yǎng)廉銀彌補;已經(jīng)征收還沒有上交的糧款,或者是官員任期內(nèi)虧損的,定下期限,分期追繳。如果一人既有任期內(nèi)虧損的又有追賠前任的,那就先賠補任期內(nèi)實際虧損的部分,再落實追賠的款項。發(fā)生實際虧損的,分別按虧短銀數(shù)的多少,先給予降職或者革職留任的處分,虧空沒有補上的,不得升調(diào)。
    清查之后留存的證據(jù)有很多,于是我命令所有條據(jù)照抄一份存在家中,以備查考。此次清查,系憑各道府督率現(xiàn)任官員,逐項查出,藩司衙門沒有任何刪改,由現(xiàn)任官員蓋上本管道府印章并具結為憑,清查局官員韋承慶、陳泉州也有具結,日后如有人借此生事,一定將道府及清查的州縣嚴參,藩司衙門不承擔任何責任,以上情形用附片奏明皇上。
    發(fā)商生息,最是勞民傷財。心術不正的州縣官員,捏造事實,稟報上級道府,說接收前任的倉糧中有糧食霉變,或者一萬石,或兩萬、三五萬石不等,必須削價出售。道府有的是被這些人蒙蔽了,有的是明知作假而故意放縱,批準低價出售,發(fā)商生息,其實糧食并沒有霉變。戶部定價每石一兩,如果請求出糶二萬石,那么就只拿七八千兩銀子貸給發(fā)商生息,剩下的一萬多兩就裝進了自己的腰包了——剩下的虧空就準備用利息給填上。可是后面接任的,將所收利息,不用來填補前面的虧損,反而又添出霉變糧石,一并生息。道府既然已經(jīng)批準前面的,當然也就不敢駁斥后面的。假如有能堅持原則的道府,不批準他們的請求,州縣官員就揚言說:“道府收了我‘三節(jié)兩壽’的陋規(guī),卻不為我彌縫漏洞,那么我送銀子給你又是所為何來呢?”道府被他們挾制,也就不得不曲意相從。甚至有喪心病狂的州縣官員,將上任貸出的本銀,一概提用,導致糧庫銀糧兩失。至于那些商人們,有不少人貸款后就逃得無影無蹤,那就更沒法追討了。道府與州縣官員,貓鼠同眠,或者是貪圖平常的陋規(guī)之外,另有饋贈,于是將庫存糧價,私行借給州縣官員;甚至有的道府將此縣所存糧價,通融發(fā)給彼縣,變幻離奇,令人不可思議。
    在西路一帶,糧倉出售陳糧購進新糧,也給百姓帶來沉重的負擔。倉庫里的糧食本來就不干凈,百姓當然不愿領。地方官刑驅(qū)勢迫,勒令具領,百姓無奈,只有赴縣等候。待官府開倉發(fā)糧,一斗一斛,總要克扣一些,中間又攙雜了秕殼、稗子和霉爛的糧食來充數(shù)。每個村派領若干,只準增加不準減少。那些無錢購買的農(nóng)民,就責令他找個富戶為他擔保,秋收后加利息還給糧庫,往往二石新糧,不足交一石舊谷。等達到倉糧應征數(shù)字后,就不再收實物糧食,而改收銀子,而又故意壓低價格,老百姓又要受一次剝削。近來百姓也漸漸明白所謂出糧購糧都是州縣官員的自肥的伎倆,不盡是為國家倉儲,刁悍的鄉(xiāng)農(nóng),就拖延不交。差役得了花戶的好處,就捏造說花戶已逃亡,情愿接受辦差不力的處罰。
    遇到水旱災害,政府借錢給百姓買種籽,這本是國家愛護百姓的一項仁政。也就是所謂的“青黃不接,普賜春祺”。州縣領到銀子后,就假造名冊,送到藩司衙門備查,藩司衙門的書吏因為每年都會收到州縣官員的好處,所以也就從不挑剔。多年來出借籽口的款項,交到百姓手中的不到百分之一,其余的都被州縣官自肥了。就算是有個別州縣官員體恤民生多艱,偶爾有實發(fā)的,也多半被衙門里的書吏派人冒領,不能惠及百姓。我過去在山西就熟知各種弊端,現(xiàn)在來到甘肅,發(fā)現(xiàn)情形差不多,于是嚴厲禁止,不準出借籽口,一來可以保護國帑不受損失,二來可以杜絕官員貪污。我已經(jīng)奏明朝廷,明年春天不打算出借籽口。
    我聽說你們現(xiàn)在也有開著寶馬領救濟的人,此中弊端可謂古今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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