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紹

帝王治要


作者:周貴軒     整理日期:2016-05-12 20:53:57

1.系統(tǒng)梳理三千年治國經驗,得出“政策要符合民生民意”的重大命題。該作品系統(tǒng)梳理了歷代帝王的治國經驗,系統(tǒng)梳理了中國歷代治國的政策措施,具有極大的現(xiàn)實參照意義。作者作為地方基層政策工作人員,不僅具有一手的現(xiàn)實資料,還有實際的現(xiàn)實經驗,因此對實際民生有深刻的了解。該書也是在總結歷史經驗的基礎之上得出的結論。2.政策要合民意、惠民生。國家政策只有合民意、惠民生才能貫徹執(zhí)行下去,才能落實到實處,才能讓老百姓得到更多的實惠,才能符合國家的長治久安。因此,習近平總書記“政策要合民意、惠民生”才是歷史與現(xiàn)實的真實映照。3.著名史學家韓隆福、傅啟芳教授推薦該書備受前湖南省文化廳廳長周用金先生推薦,著名史學家韓隆福、傅啟芳教授撰文推薦,稱其為史海弄潮之作。 
本書簡介:
  本書是基層干部周貴軒先生的一部讀史著作。全書共分九章,歷時性的對各朝代帝王的治國政策進行了分析。值得一提的是,作者以自己的多年工作經驗為參照,系統(tǒng)總結了中國古代三千年的治國理政經驗,提出了治國理政要注重民生民意的命題,是為當今領導干部理政治國的重要參考。全書學術嚴謹,文筆凝練,是史海弄潮之作。
  作者簡介:
  周貴軒,湖南省常德市安鄉(xiāng)人,曾在基層工作多年,業(yè)余勤于讀史,善于思考。以自身的經歷、感悟,數(shù)十年著成《帝王治要》一書。
  目錄:
  前言
  第一章 天命天意與民生民意
  第二章 天命先秦008
  第一節(jié) 
  只依靠天命治國的夏帝桀和商紂王008
  第二節(jié) 
  拉開治國要重視民生民意和改革大幕的西周國王013
  第三節(jié) 
  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各國變法和孔子的儒學思想023
  第三章 秦啟新篇031
  第一節(jié) 
  秦始皇創(chuàng)建大一統(tǒng)的國家治理模式031
  第二節(jié) 
  秦皇朝急速敗亡的根本原因042前言第一章 天命天意與民生民意第二章 天命先秦 008第一節(jié) 只依靠天命治國的夏帝桀和商紂王 008第二節(jié) 拉開治國要重視民生民意和改革大幕的西周國王013第三節(jié) 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各國變法和孔子的儒學思想023第三章 秦啟新篇 031第一節(jié) 秦始皇創(chuàng)建大一統(tǒng)的國家治理模式031第二節(jié) 秦皇朝急速敗亡的根本原因042第四章 漢治天下 046第一節(jié) 以前朝為鑒的漢初帝王046第二節(jié) 最先認識到人才極端重要的漢武帝056第三節(jié) 新朝“王莽改制”066第四節(jié) 中國古代傳統(tǒng)文化政治思想的理論柱石孔孟之道072第五節(jié) 唯一聲言以柔道治國的開國皇帝光武帝074第六節(jié) 魏文帝曹丕崇孔和吳大帝孫權實行海外貿易080第五章 魏晉南北分合083第一節(jié) “省徭務本”帶來“太康繁榮”的晉武帝083第二節(jié) 東晉皇帝沒有一個在治國認識和功業(yè)方面有所建樹086第三節(jié) “十六國”時期的知名皇帝石勒和苻堅088第四節(jié) 南北朝時期皇帝的治國認識091第六章 隋富裕唐強盛 106第一節(jié) 注重以德治國的隋文帝106第二節(jié) 品德惡劣的敗家亡國之君隋煬帝116第三節(jié) 打著“尊隋”旗號而滅隋的唐高祖李淵121第四節(jié) 首先提出把沒有私心當作選賢標準的唐太宗123第五節(jié) 治國認識和舉措很有特色的女皇136第六節(jié) 由明君變成昏君的唐玄宗141第七章 宋代重文輕武 148第一節(jié) 第一個認識到“必須精選縣令”的皇帝周世宗148第二節(jié) 深懂帝王治國必須牢固掌握軍權的宋太祖151第三節(jié) 把全國工作重心由對遼征戰(zhàn)轉移到國內經濟文化建設的宋太宗160第四節(jié) 遼、金、西夏三朝皇帝的治國認識170第八章 元明治國 174第一節(jié) 元太祖鐵木真和元世祖忽必烈的治國認識174第二節(jié) 公開承認農民“最為辛苦”的明太祖183第三節(jié) 實行開放對外政策的明成祖194第四節(jié) 年輕有為的中興之主明孝宗202第五節(jié) 一手扼殺張居正領導的“救世興革”的明神宗204第九章 清代榮光 208第一節(jié) 清太祖努爾哈赤和清太宗皇太極208第二節(jié) 強調權力與為公之心結合的清世祖順治皇帝216第三節(jié) 高度重視民生的清圣祖康熙皇帝219第四節(jié) 勇于進行社會改革的杰出守成治國之君雍正皇帝227第五節(jié) 乾隆皇帝提出“從來為政之道,損益隨時”的治國重要思想233 附錄一:中國歷史有關年代表(實年、實歲)243附錄二:主要參考書目后記252前言前 言
  我業(yè)余愛看歷史書,逐漸認識到,我國擁有連續(xù)四千多年的帝王治國史。因此,讀中國歷史,總留意帝王關于治國理政的言論,并常想這樣兩個問題:我國歷代帝王治理國家的理念即治國的認識和觀念的發(fā)展過程是怎樣的?這個過程中隱藏著什么規(guī)律沒有?
  作為一國之主的歷代帝王,都是他們世襲制家天下的最高統(tǒng)治者和國家利益的總代表。他們處在國家權力機構的巔峰,對國家的前途和命運起著統(tǒng)領作用。他們不論在什么前 言我業(yè)余愛看歷史書,逐漸認識到,我國擁有連續(xù)四千多年的帝王治國史。因此,讀中國歷史,總留意帝王關于治國理政的言論,并常想這樣兩個問題:我國歷代帝王治理國家的理念即治國的認識和觀念的發(fā)展過程是怎樣的?這個過程中隱藏著什么規(guī)律沒有?作為一國之主的歷代帝王,都是他們世襲制家天下的最高統(tǒng)治者和國家利益的總代表。他們處在國家權力機構的巔峰,對國家的前途和命運起著統(tǒng)領作用。他們不論在什么場合下說的話,在其所處時代、所在國家都被人們稱為“金口玉言”,具有無上權威。他們關于治國的言論,一開口、一動筆,不論正確與否,更是被臣民視為天經地義的圣旨,決定國家大政方針和政策法規(guī)的制定。因此,凡帝王治國的言論,如詔、誥、命、制、教諭等,都反映出他們持有的某種治國觀念,都反映出他們治國認識或正確或錯誤的深度和廣度,是后人了解他們個人德才優(yōu)劣、研究其朝代治亂興衰和探討有關其他歷史問題的珍貴資料。歷代每個帝王在各自所處社會發(fā)展階段一定時期的具體環(huán)境中怎樣治國及其經驗教訓、功過是非,不管其生前身后的人們站在什么立場、以何種史學觀和方法論看待,已有定評還是尚未定論,都已成不變的事實載入了史冊。至于怎樣才能治理好處在現(xiàn)時社會發(fā)展階段不同發(fā)展時期、不同具體環(huán)境中的國家,則是首先要在認識領域加以探討和解決的問題。對這個問題,除需要認真總結歷史上各社會發(fā)展階段各個時期的治國思想外,我國歷代帝王的治國認識和觀念即治國理念也是其中需要認真總結的一個重要內容。本書就從這個角度試圖對此做一次探討性的綜合敘述。人類社會一經形成,人們相互間為協(xié)調生產、生活中彼此的行為所必需的一方對另一方的服從關系也同時形成。在原始社會,這種服從主要是對在氏族群體共同生產勞動的實踐中自然形成的個人權威(包括民族形成之初“由軍事首長組成的常設公職人員”的權威)出于“自由的、自愿的尊敬”的服從。自從國家在人類社會中出現(xiàn)后,為了“控制奴隸使之服從”“控制公民使之服從”,便有了用法律確保服從的“公共權力的設立”(見恩格斯著《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在任何一個國家,不論其實行什么樣的社會制度和政治體制,治理國家,沒有權力,談不上治理。我國歷代每個帝王,都擁有至高無上的治國權力,可他們治國的情況和效果卻千差萬別,且往往截然不同:有的使國家統(tǒng)一穩(wěn)定、走向興盛、出現(xiàn)治世;有的使國家走向衰敗、出現(xiàn)亂世、導致滅亡或分裂;有的則治亂都不甚明顯或治顯亂亦顯。這說明帝王擁有最高權力只是其治國的先決性前提,比權力更重要的是帝王還必須具有指導權力如何運用的正確認識,即必須按照治國理政的一些內在基本規(guī)律行事。帝王的治國理政作為,符合這些基本規(guī)律,國家就必然出現(xiàn)治世;否則,就必然出現(xiàn)亂世。凡社會規(guī)律都是要通過人們在社會發(fā)展的過程中的實踐才能逐步顯現(xiàn)出來的。治理國家的規(guī)律當然也就只存在于過去、現(xiàn)在和將來各代治國者們治國的實踐過程之中。人們對它的認識,也跟隨治國實踐的開始而開始,并貫穿治國實踐的全過程。歷代帝王治國認識和觀念的發(fā)展過程,也就是人們對治國內在規(guī)律的認識過程。因此,了解歷代帝王治國理念的發(fā)展過程,無疑是有助于人們對治國規(guī)律的認識的。中國有帝王存在的社會從第一個國家夏王朝起到最后一個封建制皇朝清朝滅亡,歷經四千多年,國家治亂、統(tǒng)分的情況常有,出現(xiàn)的正統(tǒng)王朝、皇朝六十多個,其稱孤道寡的國王、皇帝、天王、大汗有四百多人(不包括諸侯國王。見本書附錄一表注⑴)。帝王們曾經都是國家政治舞臺上一個個鮮活的人物,在治國方面所說的話也不知有多少,有記載的又都散見于浩如煙海的大部小本的歷史書籍中;再說,凡在位執(zhí)政幾年以至幾十年的帝王,他們有記載的治國言論和治國舉措大多涉及國家事務的各個方面,史家因題選材,各有取舍,書、文雜呈,難得要領;而且,各朝各代帝王治國的言論中相同的認識和觀念有不同的說法,不同的認識和相同的認識又與建國言論混合相間、異同并存于書林,甚難摘集、比較和梳理。因此,想要對我國歷代帝王治國的認識和觀念情況有個總體輪廓性的了解,對于處在現(xiàn)代高快節(jié)奏生活環(huán)境中的人們來說,并非易事。為了便于為事業(yè)奔忙而又關心治國問題的人們不花太多時間就能基本了解我國歷代帝王治國認識和觀念的總體情況,并且從中看到他們對治國規(guī)律的認識以及這種認識的發(fā)展過程,筆者就以政論筆調寫了這本特意控制篇幅的書。所用的寫法是:把中國歷代帝王都當成治國的實踐者,以各王朝一些比較知名的帝王關于治國有代表性的和各有不同側重點的言論為主要依據(jù),結合他們與其言論一致的治國舉措(凡類似和雷同的治國言論一般不重復表述),再輔以一些時間順序上連貫性的和有關方面補充性的史料作為背景襯托,盡量以簡明扼要的條款方式把他們治國的理念及其相應的所作所為進行文字上的濃縮處理,并用通行的和自己的史學觀點做出綜合歸納性的表述。使歷代帝王治國理念的整體梗概原貌呈現(xiàn)出來,以求讓讀者看到歷代帝王治國理念的發(fā)展過程。為凸現(xiàn)這一過程,筆者一是不時就帝王們某一重要的治國言論或重大的治國舉措的政治影響和歷史意義稍作了些有關的提示、點評和小議;二是對少數(shù)幾個比較重要的開國之君和守成之主的治國言論和作為,本著不拘泥于成見、不以功掩過或以過掩功的態(tài)度用相對較多的筆墨作了述評。與此同時,考慮到本書不是記載陳述各朝各代的歷史事件,而是就歷代帝王的治國理念及其史實進行濃縮歸納后的綜述,所以,筆者還有意把一些帝王建國的簡要過程和他們的簡歷、個性、品德、才略、智謀以至權術也都順帶寫了一筆,以便讀者運用自己的形象思維和邏輯思維對曾身為國君的古人為什么當時會有這樣或那樣的治國認識和作為及其功過,做些盡可能符合當時主、客觀實際的綜合想象和分析。為了把中國歷代帝王治國認識和觀念的發(fā)展過程分階段性地和通俗易懂地表述出來,筆者按史學界對我國古代社會(即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通行的劃分法用通史條款體普及讀本形式(含直譯或意譯文言文治國言論)進行敘述(凡朝代國祚和帝王在位及壽年等,為適應本書有時要寫明具體日期的需要,都用實年、實歲,而史界通常用虛年、虛歲)。盡管我們現(xiàn)在所處的社會發(fā)展階段和歷代帝王所處的社會發(fā)展階段已經完全不同,時代背景、環(huán)境條件、社會制度和國家政體都發(fā)生了根本的變化即都有了本質上的不同,但只要國家還存在,執(zhí)掌政權治國理政的任務和內容及其內在的規(guī)律也就還存在著。就當今我國社會而言,通觀知曉我國歷代帝王治國認識和觀念的發(fā)展過程,就或許可供現(xiàn)在和將來從政的人們從中找到怎樣治理好國家的一些帶普遍性的內在基本規(guī)律,進而結合當今實際,探求到共產黨執(zhí)政規(guī)律和社會主義建設規(guī)律,以便在治理當代中國乃至一個行政區(qū)域的實踐工作中加以運用。國家因歷難而崛起,社會唯鑒往而知來。對正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所有從政和非從政的成年公民來說,掌握一些古代帝王治國史的基本知識,是有利于探求和運用治國內在基本規(guī)律的。這樣做的目的,就是:在21世紀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最后,筆者懷著歷史事實具有客觀性和歷史規(guī)律具有可知性的信念,用自己的語言風格對反映歷代帝王治國理念的史實所做的文字濃縮和綜合歸納是否恰當,用自己的史學觀點所做的有關提示、點評、小議和述評是否正確,以及因個人學識所限而造成的史實疏漏、取舍錯訛等,誠望史家、有關學者和讀者們不吝賜教。周貴軒2015年11月26日著書人是安鄉(xiāng)一位不曾涉足學界的退休人員,但他的這本書,卻如史海潮頭一波顯目浪花,可謂史海弄潮之作。——《華夏文學報》《帝王治要》是一本題材新、視角新、觀點新、寫法新的好書,極有史學學術價值。——《常德日報》第一章 天命天意與民生民意在綜合表述中國歷代帝王治國理念的發(fā)展過程之前,有必要就天命、天意與民生、民意問題先做個簡要說明。這個必要,是由貫穿中國歷代帝王治國理念發(fā)展全過程中的獨特性所決定的。同時,也是筆者試圖探求治國理政的內在規(guī)律,或者說意在表明治國理政要注重民生、順應民意這一歷史學術論點所必須要講的。由于中國自然氣候、地理環(huán)境適宜華夏祖先發(fā)展農耕為主的經濟和與之相應形成的文化源流等多種因素所決定,我國經過原始社會的軍事民主制、從夏王朝草創(chuàng)以農立國的國家機器開始,古代的各個朝代都沒有形成像古希臘以商立國的各城邦國家那樣,主要以國家成年男性公民進行選舉的方式解決國家權力歸屬問題的現(xiàn)象,即不存在由有選舉權的公民選舉產生國家權力執(zhí)掌者的政治體制。因此,人們頭腦中也就從來沒有出現(xiàn)過、因而也就更談不上有君權民授的民主思想及其觀念(古希臘自由民有選舉權,但占人口多數(shù)的奴隸和婦女沒有選舉權,所以“君權也不是真正民授的”——列寧語)。中國從夏朝以后,歷代的開國帝王都是通過軍事武裝斗爭或以軍事武力為后盾的宮廷政變和兵變等流血和不流血的方式成為國家最高統(tǒng)治者的。然后,其帝王權位以兄終弟及和父死子繼方式在帝王一家世系中傳承(包括帝王家族中的其他人通過權勢大臣擁立繼位和帝王自家人以軍事反叛方式奪位)以維持其家天下的統(tǒng)治。正因為國家權力歸屬方式如此,所以,中國古代社會每個奴隸制王朝和封建制王朝總是建國創(chuàng)業(yè)之后難以守成長久,因而比較有作為的帝王多因他們順應了建國創(chuàng)業(yè)前后的時勢而在朝代前期出現(xiàn),即使中期有中興之主或后期有明君治國也終究難免其政權不走向衰落、敗亡。有的朝代甚至“二世而亡”。這也是中國古代社會總是呈現(xiàn)出舊政權被新政權取代這一長久反復更替現(xiàn)象的一個重要原因。但是,每個取代舊政權創(chuàng)建新政權的不同出身的人和得以繼承其權位的子孫,之所以能坐上唯我獨尊的帝王之位,主國之興衰沉浮,定民之生死苦樂,盡管是因為各自不同的原因和機遇,而他們本人卻無一不認為這是天意所定,是上天授予他們統(tǒng)治、管理國家的權力,即都有天賦君權即君權神授因而崇拜上天和已升天的祖宗神靈的天命觀念。因此,每個帝王把自己治國狀況和效果的好與差、維持帝位和國祚的長與短,也都歸之于天意,認為是天命所定。不只帝王個人這樣認為,歷代天下百姓一般也都這樣認為,就連被帝王統(tǒng)治和管理的每個臣民的身世、遭遇怎樣,以至一個家族中有人當官封侯或科舉金榜題名,也基本上都歸于命中注定,與上天或祖宗埋葬地相關。就是說,我國有帝王存在的各朝各代,帝王天命觀和人生天命觀在國家政治生活中和社會上是一種普遍流行的觀念。雖然世界歷史上不乏以農立國的民族和國家,但它們的文化源流多使人們信仰某種宗教,就和有古希臘商貿文化源流的國家一樣。它們的最高統(tǒng)治者和地方各級掌權者治國的認識也就常與宗教觀念相聯(lián)系,不少民族和國家直到現(xiàn)在還是如此。中國則主要是天命觀念貫穿古代和近代(宗教觀念僅南北朝大分裂時期曾一度在社會上流行)。這就是上述所謂獨特性之所在。天命,即上天之命或上帝之命,是人們對社會現(xiàn)象(包括人生際遇)不能做出科學解釋的一種虛構的解釋。天命觀念是只存在于人們頭腦中以自我虛構出來的世間主宰(包括祖宗墓地風水)為來源的唯心觀念。宗教觀念則是對自我虛構的世間主宰產生信仰加以崇拜且有系統(tǒng)教義的唯心觀念。二者實質相同,都不能真實反映客觀存在的人類社會的實際情況。人類社會的實際情況是:天底下有許多人,經過母系群婚共同體和父系以氏族部落為單位的原始社會之后,以父系血緣為紐帶的氏族部落因社會上有了供人們食用消費僅能維持勞動生產能力之后的剩余勞動產品以及畜牧業(yè)從農業(yè)中分離而解體,出現(xiàn)了:1.社會的最基本單位即把社會剩余勞動產品變?yōu)樗接胸敭a的家庭;2.按占有私有財產的多少(包括由戰(zhàn)俘變成的奴隸)區(qū)分成的階級;3.由大致一定的地域內許多家庭組成的國家。家庭、階級和國家都是隨原始社會后期私有財產的出現(xiàn)而形成的。在每個有大致一定地域范圍的國家中,一部分人因為占有較多的私有財產而成為統(tǒng)治階級,另一部分私有財產較少的人則相對成為被統(tǒng)治階級。財產的私有在激發(fā)人們創(chuàng)造和以各種手段追逐物質財富的同時,總是要出現(xiàn)一些人利用私有的生產資料對另一些人進行經濟剝削而導致社會財富向極少數(shù)人集中,即“發(fā)生了財富在少數(shù)人手中的積蓄與集中,以及大批自由公民的貧困化”(恩格斯語),因此,無論哪個國家被統(tǒng)治階級的人數(shù)總是越來越多最后成為大多數(shù)。在凡是少數(shù)人對大多數(shù)人實行階級統(tǒng)治的國家里,被統(tǒng)治的分布在社會各行各業(yè)中的大多數(shù)人們,統(tǒng)稱人民。不論哪種社會形態(tài)的國家,人民始終是國家的主體。人民要靠吃穿用住而生存、生殖、生活,為此就運用體力和腦力創(chuàng)造發(fā)明生產工具并彼此結成一定的社會關系即生產關系從事生產勞動即開展經濟、文化活動,這叫民生。簡言之,人民生存、生活的狀況(即民生狀況),就叫民生。人民總要求保護自己的勞動成果、維護自己的經濟利益和身體健康、提高自己的物質和文化生活水平并要求長期過太平美好的生活。人民在為實現(xiàn)上述要求的過程中表現(xiàn)出來的意向、意愿、意志,就叫民意。簡言之,人民意向、意愿的要求(即民意要求),就叫民意。在國家自行消亡以前的任何社會形態(tài)的國家里,人心的向背,就以民生是否能得到保障和改善、民意是否能得到暢達和順應為轉移。民生和民意,始終存在于人類社會自出現(xiàn)國家后的各個社會發(fā)展階段,并且因為社會的持續(xù)發(fā)展和人口的生生不息而總是處在不斷更新的動態(tài)變化之中。將來國家自行消亡以后,原社會中大多數(shù)人的民生和民意,就成為社會全體成員即公民的民生和民意了,二者存在于人類社會內部不斷更新變化,直至永遠。民生和民意關系到階級社會總人口中大多數(shù)人的利益,因而決定著階級社會發(fā)展的方向和速度。具體到一個國家來講,民生狀況能不斷隨民意要求得到改善,國家就朝興盛方向發(fā)展前進;否則,就停滯不前繼而走向衰亡。這個觀點,用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體系的哲學語言表達,就是社會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矛盾能否得到正確處理,決定社會發(fā)展的方向和速度。以上所述,就是任何時候都呈現(xiàn)在人們面前的人類社會的實際情況。自古到今,地球上所有不論實行哪種社會制度和政治體制的國家,國家利益的最高代表者及其下屬執(zhí)掌國家各級政權的全體從政者,都肩負著治國的任務。所謂治國,就是運用權力統(tǒng)轄、管理國民國土和總攬?zhí)幚韲沂聞。具體地講,就是根據(jù)國人追求經濟文化利益的愿望,運用權力在維護國家主權和統(tǒng)一、保衛(wèi)國家安全和保障國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前提下,處理國計民生問題,也即運用權力處理與他國之間的民族利益矛盾和國內統(tǒng)治階級與被統(tǒng)治階級的矛盾以及統(tǒng)治階級內部的矛盾。概言之,治國就是運用權力來處理社會生產力與社會生產關系、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矛盾以及國際間的民族矛盾。只要人類社會還有國家和由此產生的治國任務存在,治國就不能依靠崇拜上天、祖宗神靈的天命觀念或崇拜上帝、真主等的種種宗教觀念,只能立足于處在變化動態(tài)中的與大多數(shù)人利益時刻密切相關的民生、民意現(xiàn)實。生產力是社會歷史發(fā)展的最終決定力量。在社會歷史發(fā)展進程中,生產力自身的發(fā)展動力又是什么呢?由于勞動者是生產力諸要素中的主導因素,而勞動者就是指從事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的最廣大人民群眾,所以,最廣大人民群眾的現(xiàn)實生活狀況和現(xiàn)實意愿要求(即現(xiàn)實的民生狀況和民意要求)就是生產力不斷向新的高度發(fā)展的原動力。馬克思主義的創(chuàng)始人說過:“人們?yōu)榱四軌?lsquo;創(chuàng)造歷史’,必須能夠生活。”即必須生產可供吃、穿、住、行等多種需要的物質資料。生產力就是靠人們(在階級社會主要是指人民群眾)“必須能夠生活”這個原動力,促使社會生產關系發(fā)生量變和質變的。這個原動力,在人類社會發(fā)展的不同階段有不同的表現(xiàn)形式。如:在有剝削階級和被剝削階級存在的階級社會,其主要表現(xiàn)形式是這兩個對立階級之間的矛盾以各種非暴力方式直至暴力手段不斷進行的你死我活的階級斗爭;在剝削階級的統(tǒng)治地位被推翻、人民當家做主但還有階級存在的社會主義社會初期階段,其主要表現(xiàn)形式就是對生產關系自上而下不斷進行的改革。在沒有階級存在的社會里,這個原動力的表現(xiàn)形式,就是人類社會與自然界的矛盾通過人們的生產活動不斷加以解決以滿足人們“必須能夠生活”的需要。“這個矛盾作為一種客觀的強制的力量,推動著生產力的發(fā)展。”人類社會與自然界的矛盾是永恒的,因此,這種表現(xiàn)形式是人類社會各個社會發(fā)展階段都共有的。而且,在任何社會發(fā)展階段,人們對“必須能夠生活”的狀況也就是民生狀況,從起碼維持生存開始,總是沒有盡止地不斷要求改善和提高的。而人們這一要求的意愿也就是民意要求隨著“必須能夠生活”所需的不斷得到滿足又總是沒有盡止地不斷換新和變升的。當社會中產生“與生產力相適應的社會形式即生產關系后”,在這個原動力不斷推動下得到發(fā)展的生產力,“才變?yōu)楝F(xiàn)實的生產力”。所以,現(xiàn)實的民生狀況和民意要求作為現(xiàn)實生產力的原動力,是人類社會歷史向前發(fā)展內在的、永恒的推動力量?傊,一個國家,無論是有著以農立國的古代農耕文明,還是有著以商立國的古代商貿文明,或是游牧文明等,都是人類在不同生存環(huán)境中必然要經歷的社會文明。盡管不同的古代文明形成了國家權力歸屬方式上的不同,但不同的權力歸屬方式也都是不同國家的國人在各自當時歷史條件下的必然選擇。至于國家的興衰存亡,無論該國古代文明、文化源流、國人的信仰和觀念及其權力歸屬方式如何,則都主要取決于治國能否立足于使生產關系適應現(xiàn)實的生產力,使上層建筑適應經濟基礎,也即能否立足于民生民意的現(xiàn)實。綜合地看待我國歷代帝王,可以說,所有帝王在他們所處的時代,都是相信天命的,治國都持有天命觀念,無一例外,并且沒有哪一個不利用天命觀念神化自己的王權或皇權以維護和加強自己的統(tǒng)治。但是,除夏、商兩朝治國還沒有形成明確的民生民意認識外(商朝已有啟蒙性認識),除后世有的朝代個別癡愚國君根本不懂治國之道、談不上有通常意義上的治國作為外,各朝絕大多數(shù)帝王(包括有的暴君、昏君)不是只依靠天命而主要還是憑自己從維護統(tǒng)治階級利益出發(fā)對各自所處時代民生狀況和民意要求的認識水平治國的。他們不同程度地關心、重視民生和民意,因而對治國各有不同深度和廣度的認識。當然,他們關于民生民意問題的認識,因為時代的局限或者說受當時社會科學發(fā)展水平的局限,在哲學意義上講,都是屬于不自覺性質的。本書以下各章,就主要敘述他們的治國認識,并用以論證筆者上述關于民生民意問題的觀點即本章開頭所說的那個歷史政論性學術論點。對待古帝王們的治國認識,我們應該“不是根據(jù)歷史活動家沒有提供現(xiàn)代所要求的東西,而是根據(jù)他們比他們的前輩提供了新的東西”來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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