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紹

唐代流貶官研究


作者:梁瑞     整理日期:2015-11-04 14:06:07

這是一本關于唐代流貶官問題研究的學術專著,是國家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辦西部項目《中國古代罪官預防、懲治與管理制度研究》的課題部分。著作者從官員受到流放或貶謫處罰的原因、制度規(guī)定入手,用堅實詳盡的史料依據和文獻分析,描述了唐代官員在譴謫過程中的經濟待遇、心理變化、遷轉途徑以及流貶官對謫居地所造成的影響,從而比較客觀地構建出唐代流貶官這一特殊群體的政治反思、歷史地位以及唐代各種制度的變遷、文化創(chuàng)作活動等實際動態(tài)。內容簡介
  唐代,一個政治事件頻發(fā)的王朝,眾多朝廷官員在政治仕途上并不是一帆風順!耙坏┦Ф飨茸蠼怠背蔀楫敃r在京官員政治命運的經常寫照。唐代共有300多位官員被流放,有1000多位官員受到貶謫處罰。研究唐史,這些遇到挫折的政治群體必然會引起關注。他們關乎唐朝政治制度的變遷,也牽動著王朝的政治變動和文化取向。
  作者簡介:
  梁瑞,男,江西瑞昌人,2011年獲浙江大學歷史學博士學位。曾任中學教師,現(xiàn)任貴州師范學院歷史與社會學院副教授,主要研究唐代官制。先后發(fā)表《唐政府貶謫官員的幾個原則》《論唐代貶官的遷轉程序》《清代黎氏家庭教育與貴州沙灘文人》等論著!吨袊糯锕兕A防、懲治與管理制度研究》課題獲得2012年國家哲社規(guī)劃辦西部項目立項。
  目錄:
  第一章唐代眾多官員受到流貶處罰的制度背景
  第一節(jié)唐代貶官措施及其特點
  第二節(jié)唐代的流刑
  第二章唐代官員受到流放和貶謫處罰的原因
  第一節(jié)重大政治變動造成官員受謫
  第二節(jié)經濟、職務等非政治性犯罪導致官員受到流貶處罰
  第三節(jié)唐朝流貶官員的法律借口及對法律的干預
  第三章流貶官受遣過程及其謫所分布狀況
  第一節(jié)流貶官受遣過程
  第二節(jié)赴謫所的路線
  第三節(jié)流貶官謫所分布及官階變化狀況
  第四章流貶官在謫所生活狀況及心理變化
  第一節(jié)流貶官在謫所的經濟狀況
  第二節(jié)流貶官在謫所的政治待遇
  第三節(jié)流貶官受遣后的心理變化第一章唐代眾多官員受到流貶處罰的制度背景第一節(jié)唐代貶官措施及其特點第二節(jié)唐代的流刑第二章唐代官員受到流放和貶謫處罰的原因第一節(jié)重大政治變動造成官員受謫第二節(jié)經濟、職務等非政治性犯罪導致官員受到流貶處罰第三節(jié)唐朝流貶官員的法律借口及對法律的干預第三章流貶官受遣過程及其謫所分布狀況第一節(jié)流貶官受遣過程第二節(jié)赴謫所的路線第三節(jié)流貶官謫所分布及官階變化狀況第四章流貶官在謫所生活狀況及心理變化第一節(jié)流貶官在謫所的經濟狀況第二節(jié)流貶官在謫所的政治待遇第三節(jié)流貶官受遣后的心理變化第五章唐代流貶官的遷轉第一節(jié)流官的遷轉第二節(jié)貶官的遷轉第六章唐代流貶官對謫所的影響第一節(jié)大多數(shù)貶官積極參與地方的經濟文化建設第二節(jié)流貶官在謫所的文學創(chuàng)作活動及其影響附錄唐代流貶官一覽表附錄一唐代流放官表附錄二唐代貶官表參考文獻跋語第二節(jié) 流貶官在謫所的政治待遇
  一 流官的政治待遇
  流放官員大多數(shù)為免死為流的罪人,他們已失去“官”的身份,被除名的流官還失去所有歷任職官的“告身”,成為普通百姓。從高官到百姓,流官的政治地位一落千丈。他們生活貧困,連人身安全都很難得到保障。如唐中宗韋皇后的父親韋玄貞,在中宗廢為廬陵王時,也被武則天配流到欽州。韋玄貞死后,蠻族首領寧承基兄弟逼娶其女,遭到玄貞妻子崔氏的拒絕。崔氏與她的四個兒子全都被寧承殺死。韋玄貞為廬陵王的岳丈,都受到當?shù)匦U族逼辱,則其他流人的狀況可想而知。除了受流所土著民族欺負外,流官還可能受到流所都督、刺史等官員的凌辱。如先天元年(712年),劉幽求以“離間骨肉”罪流于嶺南封州。宰相崔湜與劉幽求不協(xié),諷廣州都督周利貞殺幽求于流所。劉幽求行至桂州,桂州都督王晙“留幽求不遣”。周利貞移牒,宰相催逼,王晙皆置之不理。崔湜敗后,劉幽求被玄宗召還任宰相。若不是王晙的冒死挽留,劉幽求可能一到廣州就被周利貞找一借口殺害。開元十七年,宇文融貶官昭州平樂尉,歲余,又因贓罪,判流巖州。宇文融因疾往廣州就醫(yī)。廣州都督耿仁忠警告說:“明公負朝廷深譴,以至于此,更欲故犯嚴命,淹留他境,仁忠見累,誠所甘心,亦恐朝廷知明公在此,必不相容也”。宇文融無奈只好回巖州,并病死于回巖州的路上。至德二載(757年),尚書工部侍郎韋述因曾被逼受安祿山偽官,被判流放到渝州。韋述因受不了渝州刺史薛舒的困辱,絕食而亡。
  在特定的歷史階段,流人還可能遭到集體屠殺。如長壽二年(693年),有人誣告嶺南流人謀反,武則天派遣司刑評事萬國俊攝監(jiān)察御史往廣州推按,“國俊至廣州,悉召流人,矯制賜自盡。流人號呼不服,國俊驅就水曲,盡斬之,一朝殺三百余人,然后詐為反狀”。隨后,武則天又派劉光業(yè)、王德壽、屈貞筠等酷吏,分別按察諸道流人,“光業(yè)等以國俊多殺蒙賞,爭效之,光業(yè)殺七百人,德壽殺五百人,自馀少者不減百人,其遠年雜犯流人亦與之俱斃”。劉長卿“地遠明君棄,天高酷吏欺”的詩句,可以說是流官在謫所遭遇的真實寫照。
  二 貶官的政治待遇
  與流官相比,貶官在謫所狀況稍稍好些,但也有在謫所受辱而死的情況。天寶中,孟州汜水尉王昌齡貶官黔中道溆州龍標尉,“以世亂還鄉(xiāng)里,為刺史閭丘曉所殺”。天寶六載(747年),李林甫分遣御史往貶所賜皇甫惟明、韋堅兄弟等死?崂袅_殺奭“自青州如嶺南,所過殺遷謫者”,安陸別駕裴寬叩頭祈生乃得免;宜春太守李適之聞其至,“仰藥自殺”;道州別駕王琚“仰藥不死”,再“自縊”。貞元十八年十二月,大理卿李正臣被貶為衛(wèi)尉少卿,在獄中“不堪其辱而死”。因此,貶官與流官一樣,遠離京城后,很難有機會為自己辯白,遇上酷吏,便被辱殺。
  但貶官畢竟比流官所犯罪行要輕,他們仍有恢復官資或被征召入朝的可能,因而在謫所受到的待遇要好些。貞元八年,陸贄為宰相,貶駕部員外郎李吉甫位明州別駕。貞元十二年,陸贄被貶為忠州別駕。不久,李吉甫量移為忠州刺史。在忠州,陸贄剛開始怕李吉甫對他打擊報復,但李吉甫“忻然厚禮,都不銜前事,以宰相禮事之,猶恐其未信不安,日與贄相狎,若平生交契者”。陸贄在忠州十年,“常閉關靜處,人不識其面,復避謗,不著書。家居瘴鄉(xiāng),人多癘疫,乃抄撮方書,為《陸氏集驗方》五十卷,行于代”。李吉甫在忠州六年,陸贄的貶官生活還是能夠過得去的。白居易貶江州司馬,遍游江州名勝,“由是郡南樓、山北樓、水湓亭、百花亭、風篁、石巖、瀑布、廬宮、源潭洞、東西二林寺、泉石、松雪,司馬盡有之矣”。白居易能縱情山水詩酒間,應與“郡守以優(yōu)容撫我”是分不開的。韓愈貶為潮州刺史,嶺南節(jié)度使孔戣為他加俸,應該也有優(yōu)容之意(見前文)。洪邁《容齋三筆》卷2《朱崖遷客》云:“唐韋執(zhí)誼自宰相貶崖州司戶,刺史命攝軍事衙推,牒詞云:‘前件官久在朝廷,頗諳公事,幸期佐理,勿憚勿憚縻賢!敃r傳以為笑,然猶未至于挫抑也”。因此,整體上來看,貶官在謫所的遭遇比流官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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