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正義》又《周易注疏》計十三卷(宋版)。魏王弼晉韓康伯注,唐孔穎達正義,定稿于公元六五三年是唐代科舉取士的標(biāo)準用書,長其立于學(xué)官,也是易學(xué)史上除《經(jīng)》《傳》以外的重要典籍。 目錄: 周易正義序 略附之卷首爾八論 第一論“易”之三名 第二論重卦之人 第三論三代《易》名 第四論卦辭爻辭誰作 第五論分上下二篇 第六論夫子《十翼》 第七論傳《易》之人 第八論誰加“經(jīng)”字 周易注疏卷第一 乾 周易注疏卷第二 坤 屯周易正義序 略附之卷首爾八論 第一論“易”之三名 第二論重卦之人 第三論三代《易》名 第四論卦辭爻辭誰作 第五論分上下二篇 第六論夫子《十翼》 第七論傳《易》之人 第八論誰加“經(jīng)”字 周易注疏卷第一 乾 周易注疏卷第二 坤 屯 蒙 需 訟 周易注疏卷第三 師 比 小畜 履 泰 否 同人 周易注疏卷第四 大有 謙 豫- 隨 蠱 臨 觀 噬嗑 賁 剝 周易注疏卷第五 復(fù) 無妄 大畜 頤 大過 坎 離 周易注疏卷第六 咸 恒 遁 大壯 晉 明夷 家人 睽 蹇 解 周易注疏卷第七 損 益 央 姤 基 …… 周易注疏卷第八 周易注疏卷第九 周易注疏卷第十 周易注疏卷第十一 周易注疏卷第十二 周易注疏卷第十三周易注疏卷第一 乾:元、亨、利、貞。 正義曰:“乾”者,此卦之名。謂之卦者,《易緯》云:“卦者掛也,言懸掛物象,以示于人,故謂之卦!钡嬛w,雖象陰陽之氣,未成萬物之象,未得成卦,必三畫以象三才,寫天、地、雷、風(fēng)、水、火、山、澤之象,乃謂之卦也。故系辭云“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是也。但初有三畫,雖有萬物之象,于萬物變通之理,猶有未盡,故更重之而有六畫,備萬物之形象,窮天下之能事,故六畫成卦也。此乾卦本以象天,天乃積諸陽氣而成天,故此卦六爻皆陽畫成卦也。此既象天,何不謂之天,而謂之“乾”者?天者定體之名,“乾”者體用之稱。故《說卦》云:“乾,健也!毖蕴熘w,以健為用。圣人作《易》本以教人,欲以法天之用,不法天之體,故名“乾”,不名天也。天以健為用者,運行不息,應(yīng)化無窮,此天之自然之理,故圣人當(dāng)法此自然之象而施人事,亦當(dāng)應(yīng)物成務(wù),云為不已,“終日乾乾”,無時懈倦,所以應(yīng)天象以教人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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