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絕望的內涵 讓我們試著說明一下。 這類事情,社會既已做出,就應當正視。 我們已經說過,冉• 阿讓是個無知的人,但并不是愚蠢的人。性靈之光在他心中點亮。不幸的遭遇也有其亮光,能增強他思想中的微光。在棍棒下,在鐵鏈下,在地牢里,在勞累中,在苦役場的烈日下,在苦役犯的木板床上,他反視良心,反躬自省。 他為自己組成法庭。 他開始審判自己。 他承認自己并不是無辜受害,判罪并不冤枉。他也承認他那是極端的行為,應當受到譴責。假如他向人家討那個面包,也許人家不會不給。不管怎樣,最好應當?shù)却,或者通過憐憫,或者通過勞動得到那個面包。有人說,肚子餓了能等待嗎?這并不完全是一種無可辯駁的理由:首先,真正餓死人的事是罕見的;其次,不管不幸還是幸運,人天生在精神上和肉體上都能長期忍受很多痛苦,而不至于喪命,因此必須忍耐,甚至為了那些可憐的孩子,最好也應當忍耐。像他這樣一個微不足道的不幸者,居然鋌而走險,抓住整個社會的衣領,以為通過盜竊就能脫離貧困,這簡直是一種瘋狂的舉動。 不管怎么說,走出貧困而又進入卑鄙,這就是一道惡門?偠灾,他承認自己錯了。 然后他又提出疑問: 在他毀掉一生的經歷中,難道唯獨他錯了嗎?首先,他這個勞動者沒有活兒干,他這勤勞的人缺少面包,如果這還不算一件嚴重的事情的話,那么后來,有了過錯又承認了,懲罰是不是太殘忍,是不是太過火呢?執(zhí)法方面是不是比有罪方面的過錯更大呢?天平的兩個盤子,懲罰的一端放的砝碼是不是太重了呢?加重懲罰是不是根本不能消除犯罪,是不是會達到種結果:扭轉情勢,以懲罰的過錯取代犯罪者的過錯,把犯罪者轉化為受害者,將債務人轉化為債權人,而最終把權利賦予侵犯人權的一方了?這種懲罰又因企圖越獄而屢屢加重,結果是不是構成了最強者對最弱者的侵害,社會對個人的犯罪,而這種罪行天天重犯,一直延續(xù)十九年呢? 他還想到,人類社會對其成員是否有這種權力:在某種情況下毫無道理也缺乏預見,在另一種情況下又冷酷無情富于預見,從而把一個可憐的人永遠置于缺少和過分的境地,即缺少工作和過分懲罰。財富分配往往是偶然造成的,因此,最窮的人最應該受到照顧,而社會又偏偏那樣對待他們,是不是太過分了呢? 他提出并解決這些問題之后,就審判了社會并判了它的罪。 他判處社會接受他的仇恨。 他認為社會應為他的遭遇負責,心想有朝一日,也許他毫不猶豫地要同社會算賬。他向自己申明,他造成的損害和別人給他造成的損失,兩者并不平衡。他最后得出結論,其實,對他的懲罰并非不正義,而是肯定極不公道。 發(fā)怒可能是失常和荒唐的,而惱火也可能不對,但是,一個人只有當內心有某種理由,才會感到憤慨。冉• 阿讓就感到憤慨了。 再說,人類社會對待他唯有殘害。他所見到的社會,總是一副自稱為正義的怒容,怒視它所要打擊的人。別人同他接觸,只是為了傷害他。他同別人接觸,對他也是一次次打擊。他從童年起,從失去母親、失去姐姐時起,就從來沒有聽到一句友好的話,從來沒有見到一個善意的目光。從痛苦到痛苦,他逐漸確信這一點:人生就是一場戰(zhàn)爭,而且他在這場戰(zhàn)爭中是戰(zhàn)敗者。他只有仇恨這一件武器了。他決心在獄中把這件武器磨鋒利,攜帶出獄。 在土倫,無知兄弟會①辦了一所囚犯學校,向有誠意學習的那些不幸者傳授最基本的知識。冉• 阿讓就是有誠意學習的一個人。他四十歲入學,學習認字、寫字、計算。他感到強化他的智力,就是強化他的仇恨。有時候,教育和智慧能助紂為虐。 說起來令人傷心,他審判了造成他不幸的社會之后,又審判了創(chuàng)造社會的天主。 他也判了天主的罪。 在酷刑和奴役的十九年過程中,他的靈魂就這樣同時升華和墮落。他一方面進入光明,另一方面又進入黑暗。 我們已經看出,冉• 阿讓并不是生性頑劣的人。他入獄時還是善良的。他在獄中判了社會的罪,就感到自己的心變狠了;他在獄中判了天主的罪,就感到自己變成不信教的人。 這不能不引人深思。 他體魄強健,監(jiān)獄里沒人可比。論體力,放纜繩、推絞盤,冉•阿讓一人頂四人。他能抬起或用后背扛極大的重物,有時就代替千斤頂。那種工具從前叫“驕子”,順便說一句,巴黎菜市場附近的驕 子山街,就是由此得名的。獄友送給他一個綽號,叫冉千斤。有一次,土倫市政廳正在整修陽臺,陽臺下有幾根精美的普杰①雕的女像柱,其中一根脫了榫,險些傾倒,正巧冉• 阿讓在場,他用肩膀扛住,直到其他工人趕來。 他的身體不但力氣大,而且尤為敏捷。有些苦役犯終日夢想越獄,無時不羨慕飛蠅和飛鳥,天天練習,想掌握一整套神秘的飛行方法。 攀登陡壁,在不易發(fā)現(xiàn)凸處的地方找到支撐點,這對冉• 阿讓來說如同兒戲。假如在墻角,他用脊背和膝彎的張力,同時用臂肘和腳跟卡住石頭的不平處,就能像變魔術似的登上四樓,甚至爬上監(jiān)獄 的房頂。 他寡言少語,也不愛笑。一年難得有一兩回,他特別激動,才會笑一笑。不過,苦役犯的笑是陰慘的,好似魔鬼笑的影像。他笑的時候,仿佛久久盯著看什么可怕的東西。 冉• 阿讓,法夫羅勒安分守己的樹枝剪修工,土倫的兇悍的苦役犯,十九年間,由于苦役監(jiān)牢的逆塑造,已經具備兩種壞行為的能力:第一種壞行為是急切的,不假思索,冒冒失失,完全出于本能,是對他所受痛苦的一種報復;第二種壞行為是嚴肅認真的,經過反復思考,而思考時還帶著這樣不幸遭遇所能產生的錯誤念頭。他的預謀連續(xù)經過三個階段:推理,決心,執(zhí)著;要有一定毅力的人,才可能走這種過程。他的動機是日常的憤慨、心靈的苦痛、遭受不公正的深切感受、反擊,甚至反擊善良的、無辜和公正的人,如果世上還有這幾種人的話。他的所有思想的出發(fā)點和目的,就是對人類法律的仇恨。這種仇恨在發(fā)展過程中,如果沒有上天制止,到了一定時機,就會變成仇恨社會,進而仇恨人類,進而仇恨天地萬物,表現(xiàn)為一種模糊的、持續(xù)不斷和兇殘的欲望,要危害所有人,逢人便危害——正如我們所見,通行證上稱冉• 阿讓是“非常危險的人”,不是沒有道理的。 年復一年,這顆心靈逐漸干涸,緩慢的,卻是不可避免的。心靈干涸,眼睛也干涸。直到出獄,十九年他沒有流過一滴眼淚。到了出獄的時候,冉• 阿讓耳邊聽見這樣一句奇特的話:“你自由啦!” 那一刻不像真的,而且聞所未聞,一道強烈的光線,一道人世的真正的光線,突然射入他的心田。然而不久,這道光線就暗淡了。起初想到自由,冉• 阿讓不禁目眩神搖,他以為要開始新生活。但是,他很快就明白,一張黃紙通行證,究竟通向哪種自由。釋放并不等于解放。他離開監(jiān)獄,卻沒有擺脫罪名。 七 人醒來 大教堂的鐘敲凌晨兩點鐘的時候,冉• 阿讓醒來了。 促使他早早醒來的原因,是床鋪太舒服了。將近二十年他沒有在床上睡覺,這次雖然和衣而臥,但是感覺太新奇,反而打擾了睡眠。 他睡了四個多小時,已經歇過乏來。他早已習慣不在睡眠上多花時間了。 他睜開眼睛,在黑暗中向四周望了一陣,又合上眼睛,想重新入睡。 如果白天感觸太多,思慮重重,那么可以入睡,但是醒來就再難入睡了。睡意初來容易,再來就難了。冉• 阿讓就是這種情況。他再也睡不著了,就開始想事兒。 他正處于思想混亂的時候,頭腦里思緒亂紛紛的。往事和剛剛經歷的事一齊涌上心頭,混雜交錯,亂作一團,喪失各自的形狀,又無限膨脹起來,繼而又倏忽消失,仿佛沉入洶涌的濁流中。他想到 許多事情,其中有一個念頭揮之又來,反復出現(xiàn),驅逐其他所有念頭。 這個念頭,我們這就點明:他注意了馬格洛太太擺到餐桌上的六副銀餐具和大湯勺。 六副銀餐具纏住他的思想。——東西就放在那兒——只有幾步遠。——他經過隔壁房間來這屋睡覺的時候,就瞧見老女仆將餐具放進靠床頭的小壁櫥里。——他特別注意看了那個壁櫥。——從餐廳進來,靠右首。——餐具很粗大。——都是舊銀器。——再加上大湯勺,少說能賣二百法郎。——是他十九年所掙的錢的兩倍。——當然官府若不掠奪,他本可以多掙一些。 他的思想起伏動蕩,猶豫不決,斗爭了足足一小時。三點鐘敲響了。他又睜開眼睛,一骨碌坐起來,伸手摸了摸他放在屋角的旅行袋,然后,他垂下雙腿,兩腳沾地,不知道怎么就這樣坐在床上了。 他保持這種姿勢,發(fā)了一陣呆。整所房子都在沉睡中,獨有他醒著,坐在黑暗里,有人若是看見,肯定會毛骨悚然。忽然,他彎下腰,脫掉鞋子,輕輕放到床前的席子上,繼而又恢復原來發(fā)呆的姿態(tài), 一動不動了。 在這種邪惡的思考中,我們所指出的念頭,在他的腦海中不停地折騰,進進出出,給他造成一種壓力。繼而,不知為什么,他還想起一個人,而且這個念頭像夢想那樣不由自主而又固執(zhí):他想到一個叫布列衛(wèi)的苦役犯,是在苦役場認識的。那人穿的褲子只有一根用線繩編織的背帶。那根背帶上的棋盤圖案,就不斷地出現(xiàn)在冉•阿讓的腦海里。 他保持這種姿勢,一直待下去,如果不是掛鐘敲了一下——是報一刻或者半點,也許會待到天亮。一聲鐘響仿佛對他說:走吧! 他站起來,又遲疑了片刻,側耳聽了聽,房子里一點兒動靜也沒有,于是,他小步徑直走向隱約可見的窗戶。夜色還不算太暗,正是望月,但風吹得大片大片烏云飛馳,時而遮掩。 月亮時隱時現(xiàn),因此窗外時暗時明,而屋內也有點微光,足夠給屋里人照亮走動。不過,由于云影的關系,屋里的微光也斷斷續(xù)續(xù),就好像憑氣窗透光的地下室,因過往行人使室內忽明忽暗。冉•阿讓走到窗前,察看窗戶。窗戶對著園子,沒有安鐵欄,只按當?shù)亓晳T,用一個小插銷關著。他打開窗戶,但是一股冷空氣突然涌進屋,他又趕緊關上。他觀察園子而眼神那么專注,不像觀察而像研究了。園子有一道白色圍墻,墻頭相當?shù),容易翻越。園子盡頭那邊,均勻排列的樹冠依稀可辨,表明墻外是一條林蔭路或者栽有樹木的小街。 他觀察一下之后,便做了一個決心已定的動作,返身回來,拿起并打開旅行袋,伸手進去摸索,掏出一樣東西撂到床上,又將自己的鞋裝進袋中一個隔兜里,再把整個口袋扎好,放到肩上,齊眉戴上鴨舌帽,摸到他的棍子,拿過去放到窗戶一角,回到床邊,毅然決然地抓起剛才撂在床上的東西。那好像是一根短鐵棍一端磨尖了,就跟標槍一樣。 黑暗中看不清楚,難說鐵棍磨成那樣是干什么用的。也許是一根撬杠吧?也許是一根沖子吧? 如果在白天,就能認出那不過是一支礦工用的蠟燭扦。當時常派苦役犯去土倫周圍的山上采石頭,因此,他們有礦工的器械也是常見的。礦工蠟燭扦是用粗鐵條做的,下端呈尖錐狀,可以插進巖石縫里。 他右手操起蠟燭扦,屏住呼吸,放輕腳步,朝隔壁的房門走去,我們知道那是主教的房間。到了門口,他發(fā)現(xiàn)房門虛掩著。主教根本就沒有插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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