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紹

翻譯問題新探--基于戴維森意義理論的反思


作者:方興     整理日期:2021-12-17 04:43:25


  《翻譯問題新探————基于戴維森意義理論的反思》是在作者方興的博士學位論文的基礎上修改而成的,書中包括了:戴維森意義理論述要、重看“譯意”問題、三角測量模式與翻譯的結構建制等內容。
  本書適合從事相關研究工作的人員參考閱讀。
  作為一座連接國家與國家、民族與民族、文化與文化的橋梁,翻譯已經(jīng)成為人類交流的最重要的實踐活動,對人類文明的進步與社會的發(fā)展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在全球化趨勢日益增強的今天,翻譯在增進國際交往和推動各國政治、經(jīng)濟、文化的發(fā)展中發(fā)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正因為如此,翻譯研究也越來越為人們所關注和重視?v觀翻譯研究的歷史,盡管隨著時代的變化,研究者關注的焦點有所不同,新的理論不斷涌現(xiàn),但是我們仍然不難發(fā)現(xiàn)關于翻譯的各種研究都與以下幾個問題具有密切的聯(lián)系:①翻譯是如何成為可能的?②語際間的“意義”轉換意味著什么?③翻譯活動中最直接、最關鍵的因素————原語文本作者、譯者、原語文本、譯語文本、譯語文本讀者等因素之間有何關系?這三個問題不僅是翻譯研究的核心問題,而且已經(jīng)成為備受人們關注的難題。翻譯本質上是一種跨語際、跨文化的交流活動,因而上述三個問題可以歸結為語言交流的問題。就語言交流而言,首要的問題是對意義的把握和理解,因此,方興編寫的《翻譯問題新探————基于戴維森意義理論的反思》試圖借助相關的意義理論對上述三個翻譯問題進行深入、系統(tǒng)的探討。
  我們知道,在人文科學領域,隨著解釋學和語言學的轉向,意義問題已經(jīng)成為哲學、語言學、歷史學和文學理論等諸相關人文學科共同關注的問題。在對意義的追問中,產(chǎn)生了形形色色的意義理論。毫無疑問,這些意義理論從不同的視角和層面對于意義研究的豐富和發(fā)展都曾經(jīng)作出過其應有的貢獻,但是由于認識的局限性,它們都存在難以擺脫的困境。意義的指稱論由于將語詞的意義等同于事物,使意義實體化而招致批評和嘲笑;意義的觀念論把意義僅僅歸結為個人心中的觀念,致使意義淪為一種不可表達、無法傳遞和不可理解的個人神秘體驗,因而也為人們所詬;意義的行為論將語言表達式的意義等同于引起該表達式的某種刺激而無法建立意義的公共性,因此同樣遭受質疑和非難;意義的使用論因其過于寬泛含混而陷入困境;真值條件語義論則由于把語句成真條件的實現(xiàn)解釋為語句的構成成分與指稱對象的對應符合而難逃意義實體論的窠臼。正因為如此,美國著名哲學家戴維森另辟蹊徑,構建了自己獨具特色的意義理論。
  與他之前的意義理論相比,戴維森意義理論的迷人之處就在于他不在內涵語境中尋求意義,而將意義的考察置于外延性的語境中。他巧妙地利用塔爾斯基關于真理概念的描述,通過引入時間和說話者對其加以改造和拓展,使塔爾斯基表明其構造方式的真理定義,即約定T,從一種僅僅只相對于語句的真理定義模式轉變?yōu)橐环N以約定T為基礎,同時又相對于時間和言說者的真理論。“真”被看做關于語句、時間和人組成的有序三元組的特性,“真”不再是語句的特性,而成了話語的特性。這樣,意義通過真理的言說,就真正實現(xiàn)了意義研究的語用學轉向。為了凸顯意義的使用,戴維森提出了解答意義問題的徹底解釋的操作策略。這種處理意義的策略旨在表明,為了達到盡可能正確地解釋他人的目的,解釋者在對言語行為的觀察中必須抑制自己的先見。徹底解釋的成功是建基在戴維森提出的整體論、寬容原則和語義外部論的本體論一認識論根據(jù)之上的。整體論使我們明確了一個人的大多數(shù)信念是一致的;寬容原則使我們承認信念在主體間的一致和真;在語義外部論的支撐下,我們可以確信解釋者與被解釋者之間能夠面對一個客觀世界,共享一個客觀真理。這樣,徹底解釋的方法論使我們認識到自然語言的理解最終是基于非語言的事實。自然語言是認知可通達的。對語言的理解是在社會的公共脈絡中進行的,是在言說者與解釋者之間的相互作用及其與世界的聯(lián)系中進行的。這一方面說明了對語言的理解需要主體間可交流,另一方面說明主體間的交流需要依據(jù)社會的規(guī)范或約定,以及參照同一個外部客觀世界。正是基于此,戴維森進而為我們勾畫了一幅人一他人一世界三者相互作用的三角測量的語言交流模式。
  有鑒于此,《翻譯問題新探————基于戴維森意義理論的反思》在形形色色的意義理論中最終選擇了戴維森的意義理論作為理論資源,借以重新審視以往關于上述翻譯問題的研究,并且嘗試給予新的說明。就翻譯的可能性而言,對這個問題的研究主要是圍繞可譯性與不可譯性的爭論而展開的。持可譯性論者認為,不同語言之間的交流和翻譯之所以可能,是因為人類經(jīng)驗的相似性和人類文化的相通性使人類在思維方面產(chǎn)生了許多共性,這些共性決定了翻譯的可能性;持不可譯性論者則認為,由于不同的語言和文化淵源,不同的原語材料,不同的思維方式,都各自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而不同語言在翻譯時自然會存在不可譯性。根據(jù)不可譯性論者的觀點,翻譯的可能性就取決于源語與目的語是否存在對等的語言形式和對應的文化元素。對翻譯的可能性的這種認識,其困難在于它把不同語言之間的翻譯簡單化為一種靜態(tài)的、機械的代碼轉換過程,而忽視了翻譯的關鍵————意義轉換是一個動態(tài)生成的過程!罢Z詞世界”與特定生活世界、經(jīng)驗世界的密切關系必須由翻譯來支撐。“對等”的真正性質不是翻譯預設的,而是由翻譯產(chǎn)生的。作為翻譯結果的“對等”最終要體現(xiàn)真實的理解,以實現(xiàn)真正的交流。借助戴維森意義理論的資源,在徹底解釋的視角下考察翻譯的可能性問題,我們認識到可譯性是一個是否分享真理概念的問題。當語言交流者共享真理概念的時候,他們實際上已經(jīng)理解了其所進行交談的話語具有共同的導因,因為共享的客觀真理概念幫助語言交流者將他們的話語聯(lián)結到外部世界中的相同對象或者事件上,正是這些相同的對象或者事件成為他們進行語言交流的共同主題。“當同一事件、對象或者狀況引起贊同或不贊同時,意義就被共享!币虼,戴維森認為,“……將你的語句翻譯為我的語句的基礎,依賴于共享的外部狀況,它引起我們不同的刺激,也引起了我們的詞語反應”。基于此,只要一個人能夠同我們形成一個客觀真理的概念,無論他是一個說不同語言的人,還是一個來自極不同的社會文化的人,他仍然能夠正確地解釋和翻譯我們的語言。
  至于翻譯中的意義轉換,研究者對這個問題的關注集中體現(xiàn)在如何看待翻譯中的意義問題上。翻譯就是翻譯意義,對翻譯現(xiàn)象的研究歸根結底就是對意義問題的研究。翻譯研究中的一切紛爭實質上都源于對意義的不同認識。在西方文論和解釋學的影響下,譯界對意義的認識經(jīng)歷了以作者意圖為理解文本意義根本依據(jù)的作者中心論、以作品的文本自身為理解作品意義根本依據(jù)的文本中心論和以讀者的創(chuàng)造性理解為作品意義產(chǎn)生的主要根源的讀者中心論三個階段。作者中心論的基本觀點是認為文本的意義就在于作者通過文本所欲表達的真實意圖。然而,當我們追求作者的原意時,我們實際上就進入了對意旨的猜測狀態(tài),從實際操作來看,“作者意圖”是永遠不可及的,因為作者意欲表達的意思和已經(jīng)成文的文意之間不可能沒有距離。文本中心論的基本主張是意義是語言的一種屬性,文本的意義是由其語言組織、格式、技術手段而形成的。由于文本中心論將由語言世界所構成的意義看做文本自身的屬性,因此它就將文本封閉起來,割斷了其與作者和讀者之問的關系。然而,文本只是一個信息的載體,沒有作者的賦義和讀者的釋義,意義是不會自生的。讀者中心論對意義的認識則在于它認為文本的意義,既不是作者意圖的表現(xiàn),也不是文本自生的,而是在讀者參與閱讀的過程中生成的。當讀者中心論把文本的意義看做讀者的建構之物時,它就賦予了讀者對意義的絕對壟斷權。由于形成意義的對話沒有被賦予任何限制性條件,因此就必然導致理解的失范,使對意義理解的恰切性失去判據(jù)。文本的意義是一種作者、文本和讀者三者共同參與、相互作用的結晶。上述中心論的意義觀只偏重某一個因素,而將其他因素排除在外,由于失之偏頗而難免陷入相對主義的泥沼。
  那么,當我們借助于戴維森的意義理論來重新審視翻譯中的意義問題時,它會呈現(xiàn)關于意義的什么圖景呢?戴維森認為,“意義首要和唯一的最高源泉就在于成功的人際交流”。如果我們要具有有意義的思想和言談的話,那么我們不僅需要與他人進行語言溝通,而且我們語言的內容還必須被他人正確地解釋。只有當人際間的解釋完成了,他們的言談和思想才有內容可言。意義絕不是在人與人之間的語言交流產(chǎn)生之前就已經(jīng)存在和可以“使用”的某種東西。由此可見,語言的意義不是一個個體的私人產(chǎn)品,它不是先被一個個體獨自創(chuàng)造,然后成為其他人解釋或發(fā)現(xiàn)的對象的。語言的意義是經(jīng)由語言互動而產(chǎn)生的人際合作的產(chǎn)物。戴維森的意義觀進一步暴露了中心論意義觀的弊端。作者中心論的弊端在于,當它把作者的意圖視為文本的意義時,它就使意義私人化了,意義就仿佛是先被一個個作者獨自創(chuàng)造,然后成為其他人解釋或發(fā)現(xiàn)的對象。讀者中心論的缺陷則在于它將意義的理解極端化為讀者的獨白,而忽視了與文本和作者在一定的語境和時間里應該進行的三維對話。
  關于翻譯活動所涉及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因素————作者、原語文本、譯者、譯本、譯本讀者等之間有何關系這個問題,人們對它的認識和理解與上述中心論的意義觀具有密切的聯(lián)系。在作者中心論的意義觀的影響下,翻譯被看做重建作者原意的過程,其宗旨是忠實于原作,譯者是原作者的仆人,譯文是原文的復制;在文本中心論的意義觀的指導下,翻譯成為一種機械的語言轉換活動,通過對語言進行靜態(tài)的解碼,找出與原語中富有同等表達效果的對應項,與此同時,譯者的主觀能動性被忽略;伴隨著意義讀者中心論的興起,作為原文的闡釋者,譯者成了對原文的重寫者和操縱者,譯者反仆為主,翻譯成為譯者操縱文本、爭奪意義的一種手段,譯文變?yōu)閷υ牡母膶懞团灿。然而,翻譯畢竟不同于自由創(chuàng)作。因此,無論是對等的翻譯結構建制,還是譯者操縱的翻譯結構建制都無法反映翻譯活動的本真狀態(tài)。較之上述兩種翻譯結構建制,建立在戴維森三角測量模式基礎之上的翻譯結構建制則更為合理地描述了翻譯活動中諸因素之間的相互關系。戴維森認為:“交流始于導因聚合之處:如果對于話語為真的信念系統(tǒng)地被同樣的事件和對象所引起,那么你的話語就意謂我的話語所意謂的東西!痹谒磥恚覀兯枷氲膬热菔怯晌覀冏约、我們與其在語言上互動的他人以及我們在世界中知覺的對象和事件這三者之間因果互動的系統(tǒng)模式?jīng)Q定的。因此,人一他人一世界三者之間的因果相互作用決定了思想的內容。語言交流的關鍵就在于交流者是否對他們的言語所論及的對象在世界中的狀況達成一致,因為把一種語言表明為言說的語言要求所表達的話語與世界中的對象和事件相匹配。語言交流就表現(xiàn)為一個語言使用者與其他的語言使用者及其共享世界中的對象或事件之間的三角測量。這種模式表明語言交流至少需要三個因素————一個交流者、另一個交流者以及一個共享世界的共同攝人,三者各占據(jù)三角形的一個頂端。據(jù)此,翻譯,作為一種跨語言、跨文化的交流活動,就需要作者、原文、譯者這三個因素的共同參與和相互作用。三者顯然構成了戴維森語言交流三角測量模式的三個頂端,其中原文相當于世界中的對象,作者相當于一個語言的使用者,譯者相當于其他語言使用者。真實的翻譯依賴譯者與作者通過文本進行的互動。這種三角測量模式的翻譯結構建制避免了由于偏向某一因素而導致對其他因素的忽略和遺漏。它既體現(xiàn)了譯者的主體性,又控制了話語的霸權行為。
  由此可見,借用戴維森的意義理論作為理論資源,我們的確對本書所提取的三個翻譯難題給予了新的、更為合理的說明和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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