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立足于《法權學說》這部被西方學界遺忘了近兩百多年的著作,試圖從“法”、“自由”和“強制力”這三個概念出發(fā),來理解康德整個政治哲學的基本架構及其根本精神。本書駁斥了有關康德政治思想的一些根深蒂固的傳統(tǒng)看法,而試圖表明,康德的整個政治論說并不處在其哲學規(guī)劃的邊緣,而是與他的基本哲學旨趣存在內在的勾連,同時,那種在《道德形而上學奠基》中所呈現(xiàn)的個體主義,并不是康德實踐哲學的zui終形式,相反,在《法權學說》這部著作中所呈現(xiàn)的對于人與人之間的“交互關系”的強調,使其道德和政治哲學,尤其是康德式的那種自由主義,明顯不同于立足于“個體”的英美式自由主義。 本書旨在于闡釋伊曼努爾•康德的法哲學,亦即探討他的法學思想的哲學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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