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力救濟長期以來被視為一種落后和不文明的現象,但實踐中它依然盛行,是人們面對沖突的典型反應,其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應認真對待私力救濟,發(fā)揮其積極功能,限制并疏導其消極傾向,建構公力救濟、私力救濟、社會型救濟良性互動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私力救濟為傳統(tǒng)理論研究所忽視,《論私力救濟(精)》是一項開拓性的工作。作者徐昕立足本土經驗、運用跨學科方法,挑戰(zhàn)了私力救濟的流行觀念,從全新視角論及公力救濟、司法和法治問題,試圖打通程序法與實體法、法學與社會科學的隔閡,探索一種邁向社會實踐的法學。 這是一個私力救濟的時代,每一個案件每一位當事人都渴求實現公平正義,無論利用自身力量,抑或通過法律的正當程序。因此,這也是一個呼喚司法獨立、公正、公信從而必須推動實質性司法改革的時代。 《論私力救濟(精)》是一項開拓性的工作。作者徐昕試圖打通程序法與實體法、法學與社會科學的隔閡,探索一種邁向社會實踐的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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