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功敬著的《國家福利功能的正當性》試圖為國家福利功能尋求或闡明一個堅實的規(guī)范性基礎,以有效回應自由至上主義者以及新古典自由主義者們對國家福利功能的核心指控。這一目標蘊含著如下基本要素:其一,需要有效反駁各種道德權(quán)利指控,從其立論內(nèi)部出發(fā),證明國家福利功能的必然性或存在的必要性。其二,需要闡明國家福利功能的有效性。任何為國家福利功能提供辯護的理由,必須嚴肅對待有效性問題:它不僅對所有人都是有效可及的,并且與激勵機制相容,以確保有效可及的國家福利功能的可持續(xù)性或可行性。在仔細審查各種相互競爭的理由對國家福利功能所具有的規(guī)范效力的基礎上,本書稿闡明,國家福利功能的正當性只需奠基在如下兩個基本理念之上:把社會設想為一個自由而平等的公民終生參與的公平合作體系;并且,把自由而平等的要義集中闡釋為(或限定在)公民終生參與公平合作體系所必需的基本能力范疇內(nèi)。這樣,國家福利功能不僅是必然的,也是有效可及的,且與激勵機制相容(符合效率原則),因而,也是自足的或自我強化的。本書稿是系統(tǒng)研究國家福利功能正當性的專論,彌補了學界對這一重要議題缺乏專門系統(tǒng)研究的碎片化缺憾。 高功敬,博士,濟南大學政法學院副教授、副院長;長期從事社會福利政策領域的研究與教學工作;發(fā)表學術論文20余篇,參編教材5部,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2項;科研成果獲山東省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3項,獲2012年度山東省社會科學學科新秀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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