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來人們對女人的描寫,在選題方面大致分為三類:一類是,心機和手段都非常卓越的女人,比如那些女政治家、女野心家;一類是,以貌取人,收集歷史上和傳說中的美女,加以想象和提煉,為美女繪出一幅幅千姿百態(tài)的百美圖;一類是,以才情取人,書中人大多才華橫溢,有著纏綿悱惻的故事或曲折凄美的經歷。 小女子寫此書,是遵循了自己的約法五章的: 一、只寫傳記、史書(野史也行)上有記載的著名女人。 二、不收武則天和慈禧等太獨立獨行的女王、女當權者人物等。 三、少寫妃、妓,多寫些巾幗英雄和各行各業(yè)的女名人。 四、在依照史實評價的基礎上,加以自己的見解。 五、用散文和雜文形式來演繹作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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