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記載中國唐代歷史的紀傳體史書。二百二十五卷,包括本紀十卷,志五十卷,表十五卷,列傳一百五十卷。北宋宋祁、歐陽修等撰,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全書完成,由曾公亮進呈!缎绿茣匪隽袀鞫嗳〔挠诒救说恼伦嗷蚝笕说淖肥,碑志石刻和各種雜史、筆記、小說都被采輯編入。
目錄:
本紀
一 高祖
二 太宗
三 高宗
四 則天皇后 中宗
五 睿宗玄宗
六 肅宗代宗
七 德宗 順宗 憲宗
八 穆宗 敬宗 文宗
武宗 宣宗
九 懿宗 僖宗
十 昭宗 哀帝
志
一 禮樂一
二 禮樂二
三 禮樂三
四 禮樂四
五 禮樂五
六 禮樂六
七 禮樂七
八 禮樂八
九 禮樂九
十 禮樂十
十一 禮樂十一
十二 禮樂十二
十三上 儀衛(wèi)上
十三下 儀衛(wèi)下
十四 車服
十五 歷一
十六 歷二
十七上 歷三上
十七下 歷三下
十八上 歷四上
十八下 歷四下
十九 歷五
二十上 歷六上
二十下 歷六下
二十一 天文一
二十二 天文二
二十三 天文三
二十四 五行一
二十五 五行二
二十六 五行三
二十七 地理一
二十八 地理二
二十九 地理三
三十 地理四
三十一 地理五
三十二 地理六
三十三上 地理七上
三十三下 地理七下
三十四 選舉上
三十五 選舉下
三十六 百官一
三十七 百官二
三十八 百官三
三十九上 百官四上
三十九下 百官四下
四十 兵
四十一 食貨一
四十二 食貨二
四十三 食貨三
四十四 食貨四
四十五 食貨五
四十六 刑法
四十七 藝文一
四十八 藝文二
四十九 藝文三
五十 藝文四
表
一 宰相上
二 宰相中
三 宰相下
四 方鎮(zhèn)一
五 方鎮(zhèn)二
六 方鎮(zhèn)三
七 方鎮(zhèn)四
八 方鎮(zhèn)五
九 方鎮(zhèn)六
十 宗室世系
十一 宰相世系一
十二 宰相世系二
十三 宰相世系三
十四 宰相世系四
十五 宰相世系五
列傳
一 后妃上
二 后妃下
三 宗室
四 高祖諸子
五 太宗子
六 三宗諸子
七 十一宗諸子
八 諸帝公主
九 李密
十 王竇
十一 薛李二劉高徐
十二 蕭輔沈李梁
十三 劉斐
十四 屈實尉遲張秦唐段
十五 二劉殷許程柴任丘
十六 溫皇甫二李姜崔
十七 杜闞王李苑羅王
十八 二李績
十九 侯張薛
二十 高竇
二十一 房杜
二十二 魏徵
二十三 王薛馬韋
二十四 二李戴劉崔
二十五 陳楊封裴宇文鄭權閻蔣姜張
二十六 蕭瑀
二十七 岑虞李褚姚令狐
二十八 蘇世長(良嗣 弁) 韋云起
孫伏伽張玄素
二十九 于高張
三十 長孫褚韓來李上官
三十一 杜二崔高郭趙崔楊盧二劉李劉孫邢
三十二 傅呂陳
三十三 劉裴婁
三十四 崔楊竇宗祝王
三十五 諸夷蕃將
三十六 郭二張三王蘇薛程唐
三十七 王韓蘇薛王柳馮蔣
三十八 唐張徐
三十九 崔徐蘇豆盧
四十 狄郝朱
四十一 二瑋 陸二李杜
四十二 裴劉魏李吉
四十三 張韋韓宋辛二李裴
四十四 武李賈白
四十五 五王
四十六 劉鐘崔二王
四十七 魏韋郭
四十八 李蕭盧韋趙和
四十九 姚宋
五十 蘇張
五十一 魏盧李杜張韓
五十二 張源裴
五十三 蘇尹畢李鄭王許潘倪席齊
五十四 裴崔盧李王嚴
五十五 裴陽宋楊崔李解
五十六 宗室宰相
五十七 劉吳韋蔣柳沈
五十八 二郭兩王張牛
五十九 宇文韋楊王
六十 哥舒高封
六十一 李光弼
六十二 郭子儀
六十三 二李馬路
六十四 房張李
六十五 崔苗二裴呂
六十六 崔鄧魏衛(wèi)李韓盧高
六十七 李楊崔柳韋路
六十八 高元李韋薛崔戴王徐郗辛
六十九 來田侯崔嚴
七十 元王黎楊嚴竇
七十一 二李
七十二 三王魯辛馮三李曲二盧
七十三 令狐張康李劉田王牛史
七十四 劉五班王李
七十五 李常趙崔齊盧
七十六 關董袁趙竇
七十七 張姜武李宋
七十八 段顏
七十九 李晟
八十 馬渾
八十一 楊戴陽二李韓杜邢
八十二 陸贄
八十三 韋張嚴韓
八十四 鮑李蕭薛樊王吳鄭陸盧柳崔
八十五 徐呂孟劉楊潘崔韋
八十六 張趙李鄭徐王馮庾
八十七 姚獨孤顧韋段呂許薛李
八十八 孔穆崔柳楊馬
八十九 歸奚三崔盧二薛衛(wèi)胡丁二王殷
九十 三鄭高權崔
九十一 賈杜令狐
九十二 白裴崔韋二李皇甫王
九十三 韋王陸劉柳程
九十四 杜裴李韋
九十五 二高伊朱二劉范二王孟趙李任張
九十六 李烏王楊曹高劉石
九十七 于王二杜范
九十八 裴度
九十九 二李元牛楊
一百 竇劉二張楊熊柏
一百一 韓愈
一百二 錢崔二韋二高馮三李盧封鄭敬
一百三 劉蕡
一百四 李鄭二王賈舒
一百五 李德裕
一百六 陳三李曹劉
一百七 二李崔蕭二鄭二盧韋周二裴劉趙王
一百八 畢崔劉陸鄭朱韓
一百九 馬楊路盧
一百一十 鄭二王韋張
一百一十一 周王鄧陳齊趙二楊顧
一百一十二 二王諸葛李孟
一百一十三 楊時朱孫
一百一十四 高趙田朱
一百一十五 三劉成杜鐘張王
一百一十六 忠義上
一百一十七 忠義中
一百一十八 忠義下
一百一十九 卓行
一百二十 孝友
一百二十一 隱逸
一百二十二 循吏
一百二十三 儒學上
一百二十四 儒學中
一百二十五 儒學下
一百二十六 文藝上
一百二十七 文藝中
一百二十八 文藝下
一百二十九 方技
一百三十 列女
一百三十一 外戚
一百三十二 宦者上
一百三十三 宦者下
一百三十四 酷吏
一百三十五 鎮(zhèn)魏博
一百三十六 鎮(zhèn)鎮(zhèn)冀
一百三十七 鎮(zhèn)盧龍
一百三十八 鎮(zhèn)淄青橫海
一百三十九 鎮(zhèn)宣武彰義澤潞
一百四十上 突厥上
一百四十下 突厥下
一百四十一上 吐蕃上
一百四十一下 吐蕃下
一百四十二上 回鶻上
一百四十二下 回鶻下
一百四十三 沙陀
一百四十四 北狄
一百四十五 東夷
一百四十六上 西域上
一百四十六下 西域下
一百四十七上 南蠻上
一百四十七中 南蠻中
一百四十七下 南蠻下
一百四十八上 奸臣上
一百四十八下 奸臣下
一百四十九上 叛臣上
一百四十九下 叛臣下
一百五十上 逆臣上
一百五十中 逆臣中
一百五十下 逆臣下
宋仁宗認為的《唐書》淺陋,下詔重修。前后參預其事的有歐陽修、宋祁、范鎮(zhèn)、呂夏卿、王疇、宋敏求、劉羲叟等人。總的說來,列傳部分主要由宋祁負責編寫,志和表分別由范鎮(zhèn)、呂夏卿負責編寫。最后在歐陽修主持下完成。本紀10卷和贊、志、表的序以及《選舉志》、《儀衛(wèi)志》等都出自歐陽修之手。因為列傳部分出自宋祁之手,而歐陽修只是主持了志、表的編寫,出于謙遜,同時歐陽修認為宋祁是前輩,所以他沒有對宋祁所寫的列傳部分從全書整體的角度作統一工作,因而《新唐書》存在著記事矛盾、風格體例不同的弊端。所以《新唐書》署“歐陽修、宋祁撰”。
宋祁有文名,曾任知制誥、翰林學士等職。他歷時十余年完成列傳,于嘉三年(公元1058年)交齊全部列傳的稿子。歐陽修是北宋著名的文學家,擅長古文,他因參加推行“慶歷新政”的活動,被貶為地方官,至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才調到朝廷任翰林學士,主持修史工作,等到他寫定本紀、志、表,已是于嘉五年(公元1060年)的事了。清代王鳴盛以《宋史•宋祁傳》、《歐陽修傳》為據,認為宋祁修書“在仁宗天圣之晚年,歷明道、景祐、寶元、康定,至慶歷中告成,以書成進左丞云云”;“(歐陽)修之修《唐書》,乃在嘉祐之前至和年間事,距祁稿成時,相去已十余年”,“書成,上距祁稿成約又二十余年矣”。因此,“二公修書不同時明矣”。這一說法,迄今仍為部分學者沿用,都未發(fā)現王鳴盛搞錯的關鍵所在。其根源在《宋史•宋祁傳》將“詔求直言”的時間誤作“景佑中”,而這又是《宋祁傳》中唯一的一個年號。傳中宋祁受命纂修《唐書》在“詔求直言”前,故王鳴盛誤以為宋祁修《唐書》自天圣至慶歷,前后差不多也是17個年頭。但《宋史•仁宗紀》景祐年間并無“詔求直言”一類的事,皇祐元年才有“詔臺諫非朝廷得失”。《宋祁傳》中宋祁“直言對”后緊接“進溫成皇后為貴妃”,與《仁宗紀三》的記載相符,時在“皇祐”,而非“景祐”。顯然,《宋祁傳》是將“皇祐”誤作“景祐”了,一下子把時間提前了10多年。王鳴盛提到宋祁“守亳州,以稿自隨”,《宋祁傳》說得很清楚,是因為“坐其子從張彥方游”。傳中雖無明確紀年,但宋祁是附在其兄宋庠傳后的,前面《宋庠傳》明明白白地寫著:皇祐三年,“祁子與越國夫人曹氏客張彥方游”。宋庠受牽連罷相在這一年,宋祁出知亳州也是這一年。此時尚“以稿自隨”,仍在修撰中,怎么會在慶歷中告成?王嗚盛的失誤,一是不知“景祐”當為“皇祐”,二是后來在《蛾術編》卷九考知“祁修書凡七年,而自皇祐元年至三年獨秉筆,自此出知亳州,皆書局自隨以至于成,凡歷十六年也”,卻仍然堅持“宋歐修《新唐書》不同時”的結論!端问•宋祁傳》的這一年號錯誤,除了《宋景文集》卷二九《直言對》有案語注明“仁宗本紀皇祐三年春三月詔求直言”,“本傳作景祐中誤”而外,迄今竟似無人知曉,請同仁們注意。就整個《新唐書》的纂修而言,應當說:新修唐史前后17個年頭,前10年宋祁主持編修,后7年歐、宋共同“刊修”。
修撰《新唐書》的指導思想,在《進新修唐書表》中說得非常清楚:唐有天下,幾三百年,其君臣行事之始終,所以治亂興衰之跡,與其典章制度之英,宜其粲然著在簡冊。而紀次無法,詳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實零落,蓋又百有五十年,然后得以發(fā)揮幽沬。補緝闕亡,黜正偽繆,克備一家之史,以為萬世之傳,……商、周以來,為國長久,唯漢與唐,而不幸接乎五代。衰世之士,氣力卑弱,言淺意陋,不足以起其文,而使明君賢臣、俊功偉烈,與夫昏虐賊亂、禍根罪首,皆不得暴其善惡以動人耳目,誠不可以垂勸戒、示久遠,甚可嘆也!《新唐書》,北宋歐陽修、宋祁、范鎮(zhèn)、呂夏卿等合撰,是記載唐朝歷史的紀傳體史書。新唐書共225卷,分本紀10卷,志50卷,表15卷,列傳150卷。五代時期就曾有《唐書》(即後來的《舊唐書》)編成,但宋仁宗認為《唐書》淺陋,下詔重修。前後參預其事的有歐陽修、宋祁,《新唐書》所依據的唐人文獻及唐史著作均審慎選擇,刪除當中的讖緯怪誕內容,裁減舊史本紀十分之七,其內容質素遠較《舊唐書》為好,更為精煉!缎绿茣穼χ臼种匾,新增《儀衛(wèi)志》、《選舉志》和《兵志》,原有的《天文志》和《歷志》篇幅超過《舊唐書》三倍!缎绿茣芬不謴土肆⒈,立了《宰相表》、《方鎮(zhèn)表》、《宗室世系表》、《宰相世系表》。歷代官修正史〈表〉多缺略,清代學者王鳴盛在《十七史商榷》中說:「新書最佳者志、表」,這是允評。
《新唐書》一共修了十七年,北宋慶歷四年(1044年),工部尚書宋祁主持修纂〈列傳〉,至和元年(1054年),由歐陽修接續(xù)編修本紀、志、表。兩人在七年內竟沒見過面。草稾初成,呈宋仁宗審閱。仁宗看後,發(fā)現這部史書出於二人之手,體例與文采均不盡相同,於是令歐陽修刪改修飾為一體。歐陽修此時卻拒不修改,他說:「宋公於我為前輩,且人所見不同,豈可悉如已意?」最後僅校閱過一遍,一無所易。
《新唐書》修成之後,《舊唐書》便不再流傳,直到明朝又流行於世。據清代學者趙翼《廿二史札記》載:「觀新唐書藝文志所載唐代史事,無慮百數十種,皆五代修唐書時所未嘗見者。據以參考,自得為詳。又宋初績學之士,各據所見聞,別有撰述!沟杜f唐書》較多保存唐代原始文獻的面貌,而《新唐書》語多刪節(jié),徒增後世研究的困擾,例如舊唐書本紀部分近三十萬字,到《新唐書》僅剩下九萬字,雖達到文字精湛,卻失去許多珍貴史料;而《舊唐書》寫得極為悲壯感人的《封常清傳》、《高仙芝傳》,在《新唐書》竟刪得索然乏味,亦不見玄奘等佛門之事跡。後人多批評歐陽修撰《新唐書》「著意文字而忽略考證」(近代學者王欣夫語)。故不可取代《舊唐書》。由於《新唐書》存在不少問題,在頒行不久,吳縝寫了《新唐書糾謬》,共舉出該書四百六十條錯誤。在找出《新唐書》差錯的同時,亦認為撰修者是「不知刊修之要而各徇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