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人生常常面臨沖突和困境,以何種方法對待和解決,至關重要。對宇宙萬物僅作二分由來已久,加之西來的“矛盾”概念,直至“斗爭哲學”,非此即彼、以此彼的“二分法”已成慣性。凡一事物必有二分,但不應止于二分,“一分為二,二合為三”才是事物生成和發(fā)展的完整環(huán)節(jié)和本元,立基于萬物之生的“沖和哲學”也即“三生法”更加符合天道人德。在非此非彼、亦此亦彼中尋求第三者,是“三生法”的要義。事物三生較之二分,有著隱蔽、歷時和外聯(lián)等特征,悉心把握,可以在兩難中另辟蹊徑,在沖突中達成和諧,在保守中實現(xiàn)創(chuàng)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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