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清末新政肇端。自此,中國通過正式制定部門法開啟了社會近代化的轉型。1908年清末制定了《欽定憲法大綱》《資政院章程》《各省咨議局章程》《咨議局議員選舉章程》等憲法類法律規(guī)范,近代意義語境下的中國憲法誕生。 本書以《各省咨議局章程》與《咨議局議員選舉章程》所涉170余個條款為內容,側重其制度構建的意義解讀。在體例上設有九章,分別為咨議局之性質、咨議局之場所及名額、咨議局議員選舉、咨議局之議員、咨議局之議會、咨議局之部署、咨議局之處罰、咨議局與各官衙之關系、咨議局之入奏等。 作者寫作本書的目地既是對各省制訂的咨議局章程和議員選舉章程進行的通識性解讀,成為預備立憲階段國民憲法普及讀本;也是對當時君主立憲實踐的一種理論梳理,且針砭時弊,指出立法的一些缺憾。本書在一定意義上反映了清末法律人對于中國社會巨大變遷的歷史擔當與深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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