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發(fā)的慈善丑聞不僅使慈善組織遭遇“透明與問責”的危機,而且也不斷增加規(guī)制者對問題“采取措施”的壓力。
《我國慈善組織信息公開研究》系統(tǒng)梳理了慈善組織信息公開的理論依據(jù),進而對慈善組織信息公開的“積極因素”與“消極因素”展開分析,識別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背后的復雜行為動機。結合慈善法出臺背景下慈善組織信息公開所面臨的現(xiàn)實困境,分析單獨進行強制信息公開難以奏效的原因,在此基礎上運用推拉理論對赫茲琳杰的DADS模型進行了修正,并指出慈善組織信息公開應堅持推技結合,探索新的工作機制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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