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楊偉民在《論公民福利權利之基礎》中網顧了西方社會福利政策產生、發(fā)展的歷史,通過反思其存在的各種問題,進而深入分析這些社會福利政策的思想根源及其缺陷,從而指出每個人生而具有兩種自然權利,一是對個人自身的權利,一是對自然資源的權利,而對自然資源的平等權利是公民福利權利或者說國家福利政策的客觀事實基礎。依據(jù)這一觀點,作者構建了一個新的社會福利政策框架,并提出了一個新思路,即國家責任除了保障每個人*大程度且能夠彼此相容的自由之外,就是以每個人對自然資源的平等權利為根據(jù),平等地保障每個公民滿足基本的生活需要。幫助弱者及因遇到個人無力解決的困難而陷入生活困境的人,則應當通過推動和發(fā)展社會慈善事業(yè)來實現(xiàn)。本書對于我國國家福利政策的制定和非營利組織的發(fā)展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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