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紹

明代政治制度的源流與得失


作者:朱永嘉     整理日期:2015-11-05 11:41:25

本書既是一本旁征博引的明代政治制度史,又是一部出色的政治史論,有明一代的歷史過程中,有得亦有失,得在何處,失在哪里,正是本書著重討論的問題。 書名之所以取為《明代政治制度的源流與得失》,因為講稿是以政治制度為中心,流是講傳統(tǒng)上的因緣關系,源是講當時實際生活的矛盾和斗爭,朱元璋的制度設計是在這兩個基礎上形成的。 當前講明史書籍不少,但多是以皇權為中心,講權力斗爭故事,很少像本書一樣縱橫貫通,以制度史為截取面,講一個個制度的流變以及實際的政治運作情況。作者還特別探討了制度設計的合理性問題,對認識當前的政治制度改革很有啟發(fā)。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國已六十多年了,已積疊了不少正面和負面的經(jīng)驗與教訓,無論前三十年還是后三十年,均是如此。了解一下明代初年朱元璋建制立法的過程,及其在有明一代發(fā)展的實際影響,對我們今后完善法制會大有裨益。 作者朱永嘉先生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已是明史研究專家,曾得吳晗先生贊賞,后又經(jīng)政治歷練,老年著史,別有一種通達與穿透力。 朱元璋為后繼子孫設計了一套怎樣的國家制度?為什么東宮制度不能定向培育出合格的皇帝?明代“兵將不相習”導致什么后果?分封制為什么行不通?朱元璋鐵腕治官是出于什么考慮?《明代政治制度的源流與得失》一書凝結了歷史學家朱永嘉先生有關明史研究的心得與問題意識。該書以明代政治制度為中心,上溯淵源,下析演化,從國家管理的組織結構及其運行機制上剖析中國政治制度演化中的核心問題,舉凡內(nèi)宮、外朝、軍兵、司法,從決策到行政,中央和地方等方方面面的相互關系,都做了全面深入的闡述。作者還對縱說紛紜的分封制與郡縣制問題、軍兵問題、周期律問題、制度設計問題進行了探討與厘清,并對東宮制度做了開創(chuàng)性的梳理工作。對于任何關心政治制度及其運作方式的人來說,《明代政治制度的源流與得失》都是一本必讀書,實際上,它的內(nèi)容遠不止于明史,而是一本制度通史。
  作者簡介:
  朱永嘉(1931— ),歷史學者,復旦大學歷史系教授、明史研究專家。早年師從譚其驤、周予同、陳守實等文史名家,曾任教于復旦大學歷史系。著有《晚年毛澤東重讀古文內(nèi)幕》《論曹操》《劉邦與項羽》《商鞅變法與王莽改制》《讀史求是》等。“文革”時擔任上海市寫作組總負責人,曾為王洪文講解《后漢書》中的《劉盆子傳》。
  目錄:
  序言01
  第一講明代的立國建制
  一、朱元璋的立國建制002
  二、關于廢除宰相制度的問題006
  三、后宮制度之一——后妃的管束011
  四、宦官的組織機構與管理制度015
  五、以內(nèi)制外——丞相制度如何演化為內(nèi)閣與司禮的對柄機要024
  第二講東宮制度
  一、圍繞接班人問題的東宮制度034
  二、教輔功能的理想與實際(關于東宮制度的歷史考察)038
  三、東宮機構的演化及其班子成員組成的變化062序言 01第一講明代的立國建制一、朱元璋的立國建制002二、關于廢除宰相制度的問題006三、后宮制度之一——后妃的管束 011四、宦官的組織機構與管理制度015五、以內(nèi)制外——丞相制度如何演化為內(nèi)閣與司禮的對柄機要024第二講東宮制度一、圍繞接班人問題的東宮制度034二、教輔功能的理想與實際(關于東宮制度的歷史考察) 038三、東宮機構的演化及其班子成員組成的變化 062四、東宮制度的實際效果與太子們的遭際——以唐代為例 069五、交接班過程中東宮官員與朝廷大臣的悲哀和苦衷 071六、明初東宮與諸王制度設置的構想和靖難之役 076七、明成祖時東宮與諸王的矛盾斗爭085八、明中葉權力交接的兩種狀況087九、有關東宮制度的結束語091第三講軍兵制度一、承平之時軍隊的功能096二、中國歷代關于戰(zhàn)爭問題和軍兵制度的基本理論及其相關資料100三、關于京衛(wèi)與天子親軍的設置107四、關于明代的衛(wèi)所制度及唐的府兵制度 117五、衛(wèi)所制的前身——唐代的府兵與衛(wèi)所兵制的比較120六、明代的軍屯與軍隊的給養(yǎng)124七、關于軍民分籍管理和清理軍籍的問題 125八、明代衛(wèi)所制度的衰亡126九、衛(wèi)所以外的其他兵種127十、明代的軍事管理機構及其相互關系 130十一、從讀柳宗元的《封建論》說起135十二、柳宗元其人其文,他寫《封建論》對當時及今后的歷史影響139十三、蘇東坡的《論封建》與朱元璋的一個失誤 144十四、明以后軍兵制度的演化148十五、民國初年的軍閥割據(jù)151十六、民國初年關于軍閥問題的認知過程與國民黨以黨治軍的實踐153 第四講地方行政制度一、中央與地方的關系158二、分封制與郡縣制160三、反反復復的分封制下的王國制度167四、明代分封宗藩之制度設計173五、漢、唐地方行政機構二次由二級制轉向三級制的緣由 184六、宋元地方行政機構的演化196七、明代地方行政機構——由行省到三司到三堂 202八、明代省與府縣之間道的設置211九、明代府州縣一級官員的組織結構與施政方式 216十、結束語236 第五講司法制度一、立法、變法與依法治國240二、明代刑法制度的立法——《大明律》《大明令》《大誥》和條例及榜文 251三、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明代司法機構審案的程序255四、錦衣衛(wèi)與東廠、西廠、內(nèi)行廠——明代的特種刑訊(即承辦詔獄的機構) 258五、明代地方司法訴訟制度272六、朱元璋的布衣情結277七、空印案282八、郭桓案283九、《大誥》四篇287十、胡惟庸案316十一、藍玉案320十二、重刑大獄之后322 第六講《皇明祖訓》與朱元璋后繼子孫的作為 一、明初建國時的歷史特征330二、明朝中后期的那十二個皇帝331三、朱元璋為子孫設計的國家機構336四、《皇明祖訓》的要點338五、廢丞相后的內(nèi)閣制度——變相的丞相制度 349六、朱元璋身后宦官預政的問題351七、只知嬉戲玩樂的正德皇帝355八、選師容易選伴難359九、由迷信道士追求長生而荒于政事的嘉靖皇帝 365十、嘉靖的齋醮與閣臣之間勾心斗角369十一、明憲宗對萬貴妃“恣寵專幸”的問題 374十二、關于周期律問題的題外話377十三、明代中后期的政治經(jīng)濟危機及其調整 382十四、從憲宗到孝宗的短期政治調整387十五、武宗在位前后的變局391十六、隆慶這六年再一次短暫的輪回394十七、朱元璋的明祖訓有效嗎400 后記406 圍繞接班人問題的東宮制度
  個人的生命畢竟是有限的,即使是君王也不例外,秦始皇迷信長生不老之藥,所以沒有盡早及時地確定他的交接班問題,他死得突然,結果交接班的問題被趙高一手操縱,弄了一個胡亥作為接班人,二世而亡。所以漢帝國建立以后,便把接班人問題盡早提到議事日程上來。漢初的賈誼有一篇名為《保傅》的文章,后來也收在《大戴禮記》中,就大講接班人的培養(yǎng)和教育,也就是東宮的建制,認為這是國家的頭等大事。所以各個王朝,一旦稱王立國,往往首先把立世子或太子作為首要的任務來抓,明代朱元璋興起時也不例外。至正二十四年(公元1364年)正月,朱元璋在集慶即吳王位,立其元配馬皇后的長子朱標為世子,那一年朱標十三歲。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朱元璋建國號明,復立世子朱標為太子,那一年朱標十七歲,中書省和都督府請仿元制,以太子為中書令。帝以元制不足法,令詹同考歷代東宮官制,為東宮挑選官員班子。東宮官制的歷史沿革,在中國歷史上,前前后后有二千余年。東宮班子的組成,在各個王朝反反復復,經(jīng)驗教訓很多。詹同,元末明初的飽學之士,《明史》有傳。他是浙江金華人,原是陳友諒那兒的翰林學士,陳友諒敗,為朱元璋錄用,教習功臣子弟于內(nèi)府,史稱其“學識淵博,講《易》《春秋》最善。應教為文,才思涌泉,一時莫與并”。(《明史·詹同傳》)朱元璋讓他來講述歷代東宮官制的沿革,當是想在總結歷代東宮沿革的基礎上,弄清東宮該如何建制的原則問題,然后考慮如何組建東宮官員。講一點歷代東宮沿革的歷史有好處,當然也不能過細講,要說清楚這個問題,可以寫部專門的著作,但迄今尚未發(fā)現(xiàn)這方面的專門著作,也未找到專門的論文。而東宮制度,事關接班人的頭等大事,也實在應該有人去探討,故在這一講要多講一點明代以前有關此問題的歷史,希望大家理解。學習斷代史不能限于某一朝代,特別是典制的問題,必須上下貫通才能由知其然而知其所以然。一個王朝要延續(xù)下去,必須有未來皇帝的儲備,即所謂的皇儲,亦即皇太子,用當今的語言講就是接班人。涉及的問題,一是如何選擇和確定皇太子;二是確立皇太子以后,安置在哪里,如何確定太子的輔教及官屬,以保證太子能定向培育成合格的皇帝。古人把這件事視作立國的根本,由立太子問題而引起的紛爭,便成為爭國本的問題,因為它關系到王朝未來的發(fā)展和前途。要說清楚明代東宮制度上的問題,還需要上溯到中國古代歷史上這個制度的淵源和演化,故只能前前后后穿插著說。典章制度是長期歷史累積形成的。如何選立皇儲,亦即立誰為太子,得根據(jù)未來皇位繼承的需要。在殷商時,它的世系大略是“兄終弟及”,據(jù)王國維《殷周制度論》稱:商代“自成湯至于帝辛三十帝中,以弟繼兄者凡十四帝,其以子繼父者,亦非兄之子,而多為弟之子”。在周代,皇位的繼承多為“父子繼立”。父親有多個兒子,怎么辦呢?立長?立賢?還是立嫡?如何避免諸子之間因皇位的爭奪而發(fā)生內(nèi)戰(zhàn)?蒙元早年在這個問題上,采取庫里亞臺推選的辦法,最終導致蒙古帝國的分裂。中國傳統(tǒng)的辦法是立嫡立長,《公羊傳》有一段釋文,解釋了孔子在經(jīng)文中為什么沒有講隱公即位的道理,其云:“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公將平國而反之桓。曷為反之桓?桓幼而貴,隱長而卑。其為尊卑也微,國人莫知。隱長又賢,諸大夫扳隱而立之,隱于是焉而辭立,則未知桓之將必得立也;且如桓立,則恐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故凡隱之立,為桓立也。隱長又賢,何以不宜立?立適(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负我再F?母貴也。母貴則子何以貴?子以母貴,母以子貴。”這里《公羊傳》為魯隱公立(公元前722年)而不稱即位說了那么一大番道理,講的是王位繼承上的制度,必須是“立適(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為什么如此,防止皇位在諸子之間爭奪,防止諸子因爭奪王位而引起內(nèi)訌,導致王朝自行瓦解。嫡,指正妻所生,庶,指妾所生。不以賢,因賢與不賢,一時很難確定,故以長。以出身貴賤論,而不以長幼論,則為防止嫡庶之間的爭立,這是帝王制度一夫多妻制下防止因王位繼承爭奪而不得已采取的一種辦法。王位的實際繼承程序,是否如此,那是另一回事。立嫡立長固然能減少諸子爭立的矛盾,但若嫡長沒有擔任天子重任的才能,其所帶來的后果同樣也是非常嚴重的。從中國歷史看,圍繞這個王位繼承問題發(fā)生的悲劇和鬧劇幾乎是連綿不斷,在皇位繼承過程中所帶來的權力再分配,幾乎都是在紛爭不斷的過程中完成。中國歷史學界,迄今仍少有這方面的專著和專題論文。從朱元璋立儲的指導思想上講,他是接受立嫡立長這個傳統(tǒng)觀念的。朱標是其嫡長子,故立以為太子,論賢能,則朱標不一定高于其兄弟。朱標在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早于朱元璋去世,朱元璋立其長孫朱允炆為皇太孫,本的也是這個原則,那一年朱允炆只有十四歲,從才能上當然遠遠不如朱元璋已封王的諸子。朱元璋在洪武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重定諸王見東宮禮儀,朝見后于內(nèi)殿行家人禮。因諸王皆尊屬,為朱允炆長一輩,在朝是君臣關系,在家是長幼之間的輩分關系,重定禮儀,以確立朱允炆作為皇太孫以后接皇位的名分。那么這個由朱元璋確立的法定關系,能否為諸王所遵循,那又是另一回事了。制度有作用,其作用如何,關鍵是在人的執(zhí)行。有明一代太子廢立的爭論,都與這個制度緊密相關。如萬歷年間的爭國本案、妖書案,都與萬歷遲遲不立太子有關,又與遲遲不立皇后有關,立了太子又與太子地位不穩(wěn)有關,結果引起滿朝文武的大爭論。這個具體事件留待后面再作說明。關于東宮這個名詞的來歷,始見于魯隱公三年(公元前720年),衛(wèi)莊公娶于齊東宮得臣之妹。唐人孔穎達的疏義稱:“得臣為太子云,常處東宮者,四時東為春,萬物生長在東,西為秋,萬物成就在西,以此君在西宮,太子常處東宮也!惫蕷v代皆以東宮代指太子,而宮殿建筑亦以東宮居太子。朱標十三歲為世子,正處于成長時期,當然需要教養(yǎng),朱元璋首先讓他去鳳陽省墓,其對朱標云:“兒生長富貴,習于晏安。今出旁近郡縣,游覽山川,經(jīng)歷田野,其因道途險易以知鞍馬勤勞,觀閭閻生業(yè)以知衣食艱難,察民情好惡以知風俗美惡,即祖宗所居,訪求父老,問吾起兵渡江時事,識之于心,以知吾創(chuàng)業(yè)不易!保ā睹魇贰ぶ鞓藗鳌罚┠悄甓欤屗粗煸凹捞斓膬x式,讓“左右導之農(nóng)家,遍觀服食器具,又指道旁荊楚曰:‘古用此為撲刑,以其能去風,雖傷不殺人。古人用心仁厚如此,兒念之。’”從這些教育的內(nèi)容看,朱元璋畢竟是布衣出身的皇帝,經(jīng)歷過艱難,如此教養(yǎng)十三、四歲的朱標,屬于正道。洪武元年,朱元璋立朱標為皇太子后,便有一個如何建立東宮班子的問題,他讓詹同考歷代東宮官制來設計明代的東宮官制。歷代東宮官制一般包括三個組成部分,一是在東宮擔任輔教規(guī)諫之職的,若太子三師、三少,以及太子賓客、太子司儀郎、太子左右諭德和太子左右贊善大夫等。二是處置東宮內(nèi)外事務的,包括禮儀賓客及對皇太子生活起居的供應,那就是詹事府。三是東宮的警衛(wèi)儀仗,那就是東宮衛(wèi)率。這一套機構設置的規(guī)制,也是隨著歷史的發(fā)展而逐漸演化的,在漢代這一套體制已基本成型了,魏晉至隋唐又進一步更加細密。而這個建置的設想,實際上是把東宮的官屬與朝廷的官僚結構分為兩個系統(tǒng)。在通常情況下,它又是未來太子繼位后朝廷官員的基本班子,從某種意義上說,它猶如一個影子內(nèi)閣。這一種設計,往往又背離了“天無二日,人無二主”的原則,弄不好會形成兩個政治中心。太子長大以后,父子之間往往出現(xiàn)權力角逐上的矛盾斗爭,甚至形成父子雙方以兵戎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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