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史講演錄》是德國古典哲學大師黑格爾的代表作之一,“哲學史”的開山之作,治哲學者必讀之書。黑格爾一方面將哲學史納入他的客觀唯心主義體系的框架中,把哲學史歸結(jié)為理念回歸自身的絕對精神階段;另一方面把辯證法貫徹于哲學史研究,深刻地揭示了哲學史的發(fā)展規(guī)律。20世紀五六十年代,賀麟、王太慶等先生將其譯成中文出版,是賀麟先生譯述黑格爾的重要成果。本次收入“賀麟全集”出版,解決了之前版本由于出版時間相隔較遠而存在的體例不一等問題,更符合當下閱讀習慣。 作者簡介: 黑格爾(Hegel,1770—1831),德國古典哲學家,一生著述頗豐,代表作品有《精神現(xiàn)象學》《邏輯學》《哲學全書》《法哲學原理》《哲學史講演錄》等。 譯者:賀麟(1902—1992),字自昭,四川金堂人。國內(nèi)外久享盛名的西方哲學專家、翻譯家,于黑格爾哲學無不精通,論述遍及黑格爾哲學的各個方面,他翻譯的《小邏輯》,學術界公認為是繼嚴復《天演論》之后影響最大的學術著作中譯本;對斯賓諾莎、懷特海等西方近現(xiàn)代哲學家都有深入的研究。賀麟在中國哲學方面也頗有建樹,1930年代創(chuàng)立了與馮友蘭“新理學”相對的“新心學”體系,是現(xiàn)代早期新儒家的重要代表人物。他的主要譯著還有黑格爾《哲學史講演錄》、《精神現(xiàn)象學》,斯賓諾莎的《倫理學》等,主要著作有《近代唯心論簡釋》《文化與人生》《當代中國哲學》等。 目錄: 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第四卷關于哲學史的意義,可以有多方面的看法。如果我們要想把握哲學史的中心意義,我們必須在似乎是過去了的哲學與哲學所達到的現(xiàn)階段之間的本質(zhì)上的聯(lián)系里去尋求。這種聯(lián)系并不是哲學史里面需要加以考慮的一種外在的觀點,而真正是表示了它的內(nèi)在本性。哲學史里面的事實,和一切別的事實一樣,仍繼續(xù)保持在它們的結(jié)果里,但卻各在一種特定的方式下產(chǎn)生它們的結(jié)果!@些就是我們在這里需要加以詳細討論的。 哲學史所昭示給我們的,是一系列的高尚的心靈,是許多理性思維的英雄們的展覽,他們憑借理性的力量深入事物、自然和心靈的本質(zhì)——深入上帝的本質(zhì),并且為我們贏關于哲學史的意義,可以有多方面的看法。如果我們要想把握哲學史的中心意義,我們必須在似乎是過去了的哲學與哲學所達到的現(xiàn)階段之間的本質(zhì)上的聯(lián)系里去尋求。這種聯(lián)系并不是哲學史里面需要加以考慮的一種外在的觀點,而真正是表示了它的內(nèi)在本性。哲學史里面的事實,和一切別的事實一樣,仍繼續(xù)保持在它們的結(jié)果里,但卻各在一種特定的方式下產(chǎn)生它們的結(jié)果!@些就是我們在這里需要加以詳細討論的。哲學史所昭示給我們的,是一系列的高尚的心靈,是許多理性思維的英雄們的展覽,他們憑借理性的力量深入事物、自然和心靈的本質(zhì)——深入上帝的本質(zhì),并且為我們贏得最高的珍寶,理性知識的珍寶。因此,哲學史上的事實和活動有這樣的特點,即人格和個人的性格并不十分滲入它的內(nèi)容和實質(zhì)。與此相反,在政治的歷史中,個人憑借他的性情、才能、情感的特點,性格的堅強或軟弱,概括點說,憑借他個人之所以為個人的條件,就成為行為和事件的主體。在哲學史里,它歸給特殊個人的優(yōu)點和功績愈少,而歸功于自由的思想或人之所以為人的普遍性格愈多,這種沒有特異性的思想本身愈是創(chuàng)造的主體,則哲學史就寫得愈好。這些思想的活動,最初表現(xiàn)為歷史的事實,過去的東西,并且好像是在我們的現(xiàn)實以外。但事實上,我們之所以是我們,乃是由于我們有歷史,或者說得更確切些,正如在思想史的領域里,過去的東西只是一方面,所以構(gòu)成我們現(xiàn)在的,那個有共同性和永久性的成分,與我們的歷史性也是不可分離地結(jié)合著的。我們在現(xiàn)世界所具有的自覺的理性,并不是一下子得來的,也不只是從現(xiàn)在的基礎上生長起來的,而是本質(zhì)上原來就具有的一種遺產(chǎn),確切點說,乃是一種工作的成果——人類所有過去各時代工作的成果。一如外在生活的技術、技巧與發(fā)明的積累,社會團結(jié)和政治生活的組織與習慣,乃是思想、發(fā)明、需要、困難、不幸、聰明、意志的成果,和過去歷史上走在我們前面的先驅(qū)者所創(chuàng)獲的成果,所以同樣在科學里,特別在哲學里,我們必須感謝過去的傳統(tǒng),這傳統(tǒng)有如赫爾德所說,通過一切變化的因而過去了的東西,結(jié)成一條神圣的鏈子,把前代的創(chuàng)獲給我們保存下來,并傳給我們。但這種傳統(tǒng)并不僅僅是一個管家婆,只是把她所接受過來的忠實地保存著,然后毫不改變地保持著并傳給后代。它也不像自然的過程那樣,在它的形態(tài)和形式的無限變化與活動里,仍然永遠保持其原始的規(guī)律,沒有進步。這種傳統(tǒng)并不是一尊不動的石像,而是生命洋溢的,有如一道洪流,離開它的源頭愈遠,它就膨脹得愈大。這個傳統(tǒng)的內(nèi)容是精神的世界所產(chǎn)生出來的,而這普遍的精神并不是老站著不動的。但我們這里所須研究的,主要的也正是這普遍的精神。在個別的國家里,確乎有這樣的情形,即它的文化、藝術、科學,簡言之,它的整個理智的活動是停滯不進的;譬如中國人也許就是這樣,他們兩千年以前在各方面就已達到和現(xiàn)在一樣的水平。但世界精神并不沉陷在這種沒有進展的靜止中。單就它的本質(zhì)看來,它就不是靜止的。它的生命就是活動。它的活動以一個現(xiàn)成的材料為前提,它針對著這材料而活動,并且它并不僅是增加一些瑣碎的材料,而主要地是予以加工和改造。所以每一世代對科學和對精神方面的創(chuàng)造所產(chǎn)生的成績,都是全部過去的世代所積累起來的遺產(chǎn)——一個神圣的廟宇,在這里面,人類的各民族帶著感謝的心情,很樂意地把曾經(jīng)增進他們生活的東西,和他們在自然和心靈的深處所贏得的東西保存起來。接受這份遺產(chǎn),同時就是掌握這份遺產(chǎn)。它就構(gòu)成了每個下一代的靈魂,亦即構(gòu)成下一代習以為常的實質(zhì)、原則、成見和財產(chǎn)。同時這樣接受來的傳統(tǒng),復被降為一種現(xiàn)成的材料,由精神加以轉(zhuǎn)化。那接受過來的遺產(chǎn)就這樣地改變了,而且那經(jīng)過加工的材料因而就更為豐富,同時也就保存下來了!谡軐W史里,我們立刻可以看到,如果從一個恰當?shù)挠^點去看它的題材,它自然會引起我們很大的興趣,但是即使它的目的被了解錯了,它仍然具有它的興趣。甚且一般人對于哲學和哲學史的目的愈是看錯,這種興趣的程度好像反而愈益增加。因為從哲學史里人們特別可以推出一個足以證明哲學這門科學無用的理由。我們必須承認這是一個正當?shù)囊,即對于一種歷史,不論它的題材是什么,都應該毫無偏見地陳述事實,不要把它作為工具去達到任何特殊的利益或目的。但是像這樣一種空泛的要求對我們并沒有多大幫助。因為一門學問的歷史必然與我們對于它的概念密切地聯(lián)系著。根據(jù)這概念就可以決定那些對它是最重要最適合目的的材料,并且根據(jù)事變對于這概念的關系就可以選擇那必須記述的事實,以及把握這些事實的方式和處理這些事實的觀點。很可能一個讀者依據(jù)他所形成的什么是一個真正國家的觀念去讀某一個國家的政治史,會在這歷史里面找不到他所要尋找的東西。在哲學史里尤其是這樣,我們可以舉出許多哲學史的著述,在那里面我們什么東西都可以找得到,就是找不到我們所了解的哲學。在別種歷史里,我們對于它們的題材有一個確定的概念,至少對于它們的主要特性我們是有確定概念的。我們知道它們是關于一個特殊國家、特殊民族或人類一般的歷史,或知道它們的題材是數(shù)學、物理學或藝術、繪畫等。但是哲學有一個顯著的特點,與別的科學比較起來,也可說是一個缺點,就是我們對于它的本質(zhì),對于它應該完成和能夠完成的任務,有許多大不相同的看法。如果這個最初的前提,對于歷史題材的看法,沒有確立起來,那么,歷史本身就必然會成為一個游移不定的東西。只有當我們能夠提出一個確定的史觀時,歷史才能得到一貫性,不過由于人們對它的題材有許多不同的看法,這樣就很容易引起片面性的責難。這個缺點只是由于從外面去考察歷史的敘述才產(chǎn)生的。但是卻另有一個較大的缺點與它相聯(lián)結(jié)。如果對于哲學有了不同的概念,那就只有真的哲學概念,才能使我們理解那些根據(jù)哲學的真概念從事工作的哲學家的著作。因為在思想里,特別在思辨的思想里,把握哲學內(nèi)容是與僅僅了解文字的文法意義,和僅僅了解它們在表象或感性范圍里的意義很不相同的。因此我們可以知道許多哲學家的論斷、命題或意見,我們可以很辛勤地去尋求這些意見的根據(jù),或是去推究這些意見的后果,然而我們這樣辛勤地所做的一切也許還沒有得到主要之點——沒有透澈理解那些命題的哲學意義。因此我們并不缺乏卷帙繁多,甚至學問廣博的哲學史,在這些哲學史里,他們所費力尋求的關于哲學實質(zhì)的知識反而沒有。這樣的哲學史家有點像某些動物,它們聽見了音樂中一切的音調(diào),但這些音調(diào)的一致性與諧和性,卻沒有透進它們的頭腦。上面所說的這些情況,使得在哲學史里,比在任何別的科學里,更必須先有一個導言,把需要講述的哲學史的對象首先正確地加以規(guī)定。因為假如我們對于一個對象的名字雖很熟悉,但還不知道它的性質(zhì),我們怎能開始去研究它呢?像這樣搞不清楚哲學的性質(zhì)就來研究哲學史,除了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凡是遇著有哲學這個名字的東西就去尋求并采取材料外,便沒有別的指導原則了。但是事實上如果我們不采取武斷的方式,而采取科學的方式去規(guī)定哲學的概念,那么,這樣一種研究也就是哲學這門科學本身了。因為哲學有這樣一種特性,即它的概念只在表面上形成它的開端,只有對于這門科學的整個研究才是它的概念的證明,我們甚至可以說,才是它的概念的發(fā)現(xiàn),而這概念本質(zhì)上乃是哲學研究的整個過程的結(jié)果。所以在這個導言里,我們同樣地陳述了哲學的概念和哲學史的對象的概念。同時這個導言雖只涉及哲學史,但所說的話也同樣適用于哲學本身。在導言里所說的并不是一些已經(jīng)完成的定論,而只是必須通過研究哲學史本身才可以得到辯護和證明的原則。只有根據(jù)這樣的看法,這些序言式的說明才可以不被放在武斷假定的范疇之內(nèi)。但是一開始就說出須經(jīng)長篇證明才可達到的結(jié)論,其意義只能在于事先說出這個科學里面最一般性的內(nèi)容的綱要。這種辦法可以幫助我們撇開許多由于人們對哲學史的通常成見所引起的問題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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