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通鏘的《語言論--語義型語言的結構原理和研究方法》這次出版以尊重原書的基本結構和基本觀點為前提,從兩個方面展開修訂: (一)增補徐先生去世前完成的批注。徐先生去世前根據讀者的反饋在原書中留下了許多批注。整理后一共有47條,分為兩類:(1)錯別字。如原書中“程相清”當為“程湘清”,“馮志韋”當為“馮志偉”,“李作豐”當為“李佐豐”,“Hostorical”當為“Historical”。(2)表述不明確。如原書第47頁倒數第4~5行“實現的辦法是t比類取象”’,徐先生改為:“實現的辦法,是根據理據性的直覺來‘比類取象”’;原書第365頁倒數7~8行“核心字就是一個字所可能組成的字組中居于中心地位的那個字”,徐先生改為:“核心字就是語言社團借以與其他現實現象建立起聯想關系,從而與表示這一現象的字相結合來組成字組去表達一個新概念的那個字”。 《語言論--語義型語言的結構原理和研究方法》系徐通鏘先生20世紀90年代末語言學理論研究的集大成之作。作者以“語言世界觀”為哲學基礎,力圖擺脫“印歐語的眼光”,初步提煉出“結構關聯”的理論模型。進而,通過語言與文字、歷時與共時、例外與規(guī)則、理論與應用的有機互動,以“中西對比”的方法,從音韻、構辭、句法三個角度系統(tǒng)揭示出漢語特有的“1個字.1個音節(jié)·1個概念”的深層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