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寫作本書時使用了大綱、筆記,哪怕有個清晰的情節(jié)概念也好,那樣我或許就能說出這本書是怎么寫出來的,以及為什么它是這個樣子,但現(xiàn)在我只記得自己在什么地方讀到過一個短篇小說,名叫《不知名的孩子》(TheWhosisKid),書中提到查理五世和耶路撒冷圣約翰騎士團的約定,書中的一部分情節(jié)讓我不滿;另一本名叫《庫菲尼亞爾的內(nèi)臟》(TheGuttingofCouffignal)的書的結(jié)局也讓我耿耿于懷。于是,我就想寫一部有關(guān)“馬耳他之鷹”的長篇小說,也許可以彌補這兩本書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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