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傷寒論》條文,參考劉渡舟校注的明代趙開美《傷寒論》,但未錄入辨脈法篇、平脈法篇、傷寒例篇、痙濕暍脈證篇、辨不可發(fā)汗篇、可發(fā)汗病脈證并治篇、辨發(fā)汗后脈證并治篇、辨不可吐篇、可吐篇、辨不可下篇、可下病脈證并治篇、發(fā)汗吐下后病脈證并治篇及林億校注按語,并將“辨太陽病脈證并治上篇”至“辨陰陽易差后勞復病脈證并治篇”條文,依次編號,共計398條。 二、本書依據(jù)自己的理解,調(diào)整了部分條文次序,故本書條文序號,顯得跳躍而不連續(xù)。 三、本書條文,還逐一比對了《古本康平傷寒論》,并作相應說明。因《古本康平傷寒論》是按豎行書寫,故我將其頂格起文的條文,命名為“頂格文”;退一字格起文的條文,命名為“退1格文”;退兩字格起文的條文,命名為“退2格文”;條文旁標注的文字,命名為“旁注文”;條文中間標識為插入的文字,命名為“插注文”。 四、條文方藥用法中,原“右×味”,均按現(xiàn)代行文特點,統(tǒng)一改寫“上×味”。 書中方藥用量的度量衡,皆以其所在時代的度量衡為標準,而非現(xiàn)代劑量標準,臨床需結(jié)合當今實際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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