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調查研究采用分層抽樣的方法,動員300多名本科生和研究生,歷時一個月,分別就社會和諧、居民幸福、居民誠信、居民安全感、環(huán)境友好、資源節(jié)約和公共服務等七個方面對北京市城八區(qū)和四個郊區(qū)縣城鎮(zhèn)居民進行調查,共發(fā)放問卷11182份,收回有效問卷10934份。本調查采取了0~100百分制取值和指數逐級編制的方法,zui終編制了社會和諧指數等七個指數。并對調查數據進行了較為深入的分析。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戰(zhàn)略任務,把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確定為加強黨的執(zhí)政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并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即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目標就是構建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主義社會。2006年10月,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的一個主要議程,就是研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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