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洪成著的《異體評估視域下的政府績效評估研究》將政府績效評估嚴格界定為“政府組織績效評估 ”。本書將我國政府績效評估與其發(fā)展興起的根本目的——推進和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緊密結合,依據“為何評估一誰來評估一評估什么一如何評估一評估何用”的一般邏輯過程來組織全文內容,研究重點為“誰來評估”。 作者將我國政府績效評估在理論研究和實踐進展中出現的問題及困境,歸因于當前國內相關研究在“ 誰來評估”問題的認識上缺乏足夠的深度,而其根源又在于對政府績效評估的性質和內涵存在一定的模糊認識。論點從此切入,對政府績效評估的性質和內涵進行了重新界定,并在此基礎上將政府績效評估的核心主體選擇和確立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之后對人民代表大會(簡稱“人大”)主導下的評估工作進行了簡要展望。 全書具體完成了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1)針對國內政府績效評估難以繼續(xù)深人的客觀現實,從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面來分析查找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對理論和實踐中出現的雙重困境進行了歸源。在原因分析的基礎上,作者提出應將研究重點從 “評估什么”“如何評估”轉移至“誰來評估”,分析了為什么必須解決“誰來評估”問題,即為什么不能選擇政府自身來主導評估工作。接著指出,既往研究之所以對“誰來評估”不夠重視及未能切實解決這個問題,其根源是在政府績效評估性質和內涵的理解上仍然存在一定的偏差。 (2)對政府績效評估的性質和內涵進行了重新界定。重點闡述了績效評估術語的來源、績效評估與績效管理的區(qū)別、組織績效評估的發(fā)展脈絡、組織績效評估與績效管理的區(qū)別、政府績效評估與政府績效管理的區(qū)別等。在這些分析的基礎上,將政府績效評估的性質和內涵界定為“一種外部監(jiān)督的有力工具”,區(qū)別于既往“一種有力的管理工具”的一般理解。書中還提出了“治理評估”概念,并將其與“管理評估 ”加以區(qū)分。作者將上述這個分析過程嘗試性地歸納總結為“異體評估論”。 (3)在“異體評估論”基礎上進行了評估核心主體的選擇。對“異體”概念進行了解釋,從若干“異體”中選擇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作為政府績效評估的核心主體,并從現實依據和理論基礎兩個方面進行了分析與論證。所選擇的理論分析工具主要是制度變遷理論、委托一代理理論和公司治理結構理論,其中diyi個理論從政府績效評估的根本目的角度來進行闡述,并找到政府績效評估、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人民代表大會三者的結合點;第二個理論從人民代表大會的性質和功能角度來進行闡述,論證人民代表大會作為核心評估主體的合理性、正當性及必然性;第三個理論從組織績效評估的源起、功能及地位角度,來論證政府績效評估的核心評估主體確定為人民代表大會的學理根源。 (4)對人大核心主體下評估工作的開展,即完成 “評估什么一如何評估一評估何用”三個后續(xù)環(huán)節(jié)進行了展望及建議。主要是給出了人大主導下的評估框架概想;對評估指標體系構建的邏輯框架進行了比較與選擇;建議將結構方程模型應用于政府績效評估中以使評估方法更完善。 該書留下了進一步從人大核心評估主體角度研究政府績效評估問題的理論線索。在廣闊而繁雜的政府績效評估理論研究中,作者只是從“異體評估”角度打開了一小扇門窗,系統(tǒng)而深入的研究還有待于繼續(xù)探索。 本書從理論和實踐的兩個方面來分析查找目前存在主要問題, 對理論和實踐中出現的雙重困境進行了歸源。重點闡述了績效評估術語的來源、績效評估與績效管理的區(qū)別、組織績效評估的發(fā)展脈絡、組織績效評估與績效管理的區(qū)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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