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主旨在于藉助認知心理學的視角,精細化探究裁判思維的認知路徑, 揭示出司法判斷中的假定過程及其可能出現(xiàn)的認知偏差,以此在深化司法改革背景下,提出批判性證立檢驗的方法對策!『诵恼擖c在于整體性司法裁決與其建立在純形式邏輯分析上,毋寧奠基于司法假定的完滿性把握之上, 而由法律前見作為必要條件而啟動的司法假定,藉以潛在的直覺加工機制來先行獲取, 其認知功用的發(fā)揮可提升決策的品質與效率,但也會導致偏差且無法完全消除, 為此假定結論通過裁決規(guī)范與司法論證的方法檢驗后,可較好增強裁決的可接受性與公信力!『茈y對司法假定的思維活動作出優(yōu)劣性評價,但其表現(xiàn)形式即預判結論可以得到復驗改進。 司法假定須經歷合法性、程序性檢驗的認知路徑,特別是嚴格接受庭審中心的檢驗,才能得以不斷進化精確!∷痉ㄗ鳂I(yè)中的某些法官對于預斷結論的一味樂觀堅持,甚至出現(xiàn)*的卷宗中心主義情形, 就會導致庭審過程的虛化,這是要著力批判的。 2017年度浙江省社科聯(lián)省級社會科學學術著作 出版資金資助出版(編號:2017CBZ206) 本書主旨在于藉助認知心理學的視角,精細化探究裁判思維的認知路徑, 揭示出司法判斷中的假定過程及其可能出現(xiàn)的認知偏差,以此在深化司法改革背景下,提出批判性證立檢驗的方法對策!『诵恼擖c在于整體性司法裁決與其建立在純形式邏輯分析上,毋寧奠基于司法假定的完滿性把握之上, 而由法律前見作為必要條件而啟動的司法假定,藉以潛在的直覺加工機制來先行獲取, 其認知功用的發(fā)揮可提升決策的品質與效率,但也會導致偏差且無法完全消除, 為此假定結論通過裁決規(guī)范與司法論證的方法檢驗后,可較好增強裁決的可接受性與公信力!『茈y對司法假定的思維活動作出優(yōu)劣性評價,但其表現(xiàn)形式即預判結論可以得到復驗改進!∷痉俣毥洑v合法性、程序性檢驗的認知路徑,特別是嚴格接受庭審中心的檢驗,才能得以不斷進化精確!∷痉ㄗ鳂I(yè)中的某些法官對于預斷結論的一味樂觀堅持,甚至出現(xiàn)*的卷宗中心主義情形, 就會導致庭審過程的虛化,這是要著力批判的。 2017年度浙江省社科聯(lián)省級社會科學學術著作 出版資金資助出版(編號:2017CBZ206)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青年基金項目(課題編號:16YJC820009)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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