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范評論:法治與獲致正義(第11輯)》內(nèi)容簡介:通過法律實現(xiàn)正義,既是法律人固守的信條,也是人們寄予法治的期望。然而,法治的實施,或者法治名義之下的制度實踐,不一定都指向這一目標。因為具體的法治是有成本的,甚至是有偏向性的。對許多需要法律幫助的人來說,法律可能是陌生的,昂貴的,高高在上的,遙不可及的,或者是冷漠甚至不友好的。在一些發(fā)展中國家,這種情形尤為突出。進入21世紀以后,法律與發(fā)展運動中強調(diào)自下而上的呼聲日漸高漲,所針對的也是這種情形。新的概念和理論雖然重點不盡相同,但都主張法律發(fā)展應當使窮人獲益,后者的需求和偏好應當成為法律改革的正當性基礎(chǔ)。本輯以“法治與獲致正義”為主題,正是想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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