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玉鴻等著的《法治解決道德領域突出問題的作用研究》立足于“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這一基礎法學原理,著重強調通過法治方式解決道德領域突出問題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與之相適應的機制、方式,明確道德問題轉換為法律問題之后的解決路徑。本書擇取了忠誠意識、誠信理念、公益觀念、公民美德等方面的問題作為對中國當代現實問題的直接回應,這些問題是當代中國道德領域中最為突出的,對這些問題的解決具有明顯的個案解構作用。當然,為防止道德法律化或法律道德化可能產生的不良影響,本書最后以法治解決道德領域突出問題作用的限度為題,闡述了法治在道德問題上的“能”與“不能”。 胡玉鴻,蘇州大學特聘教授、王健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為法理學、法學方法論;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發(fā)表論文160余篇,撰有《法學方法論導論》等個人專著3部,多篇論文為《新華文摘》等轉載、摘登;承擔包括國家重大項目在內的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20余項,成果入選2012年度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獲省部級以上優(yōu)秀科研成果獎10余項;曾被評為全國司法行政系統(tǒng)優(yōu)秀教師、蘇州大學教學名師,入選江蘇省“333工程”第二層次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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