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哲學意義上說,存在本身決定了存在。人具有雙重屬性,既是自然人,也是社會人,在自然人與社會人之間有一個拐點,這個拐點就是自然選擇向社會選擇的轉變。自然選擇的目的是選擇優(yōu)秀的基因,社會選擇的目的是選擇優(yōu)秀的文化基因。自然選擇的原則是弱肉強食“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社會選擇的原則是讓每個生命都能自由平等的發(fā)展,進而實現自身的價值。信仰是心靈的產物,不是宗教或政黨的產物,信仰是人類特有的心理需要,本研究通過揭示精神、思維、意識、無意識和心靈之間的關系,揭示信仰作為心理需要的生成,并通過自然選擇和社會選擇的比較研究,揭示文明發(fā)展的意義。 本書通過揭示精神、思維、意識、無意識和心靈之間的關系, 揭示信仰作為心理需要的生成, 并通過自然選擇和社會選擇的比較研究, 揭示文明發(fā)展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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