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半島“羅末麗初”時期的禪僧研究》在韓國學界關于朝鮮半島“羅末麗初”時期禪僧及禪宗思想的研究基礎上有所創(chuàng)新,即從禪僧與王室和豪族等的關系角度來考察他們的禪宗思想與同時期中國禪宗思想的不同。本書將新羅“骨品制度”中的“六頭品”階層與中國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士階層”相比較發(fā)現(xiàn),主要以“六頭品”出身的“羅末麗初”禪僧禪僧僧團的性質(zhì)正可歸入“士的階層”。雖然新羅骨品制度確立的公元六世紀與西周宗法制度創(chuàng)立的公元前十世紀有1500多年的差異,兩者是否具有可比性尚需進一步論證,但畢竟是一種創(chuàng)新的嘗試。 《朝鮮半島“羅末麗初”時期的禪僧研究》在韓國學界關于朝鮮半島“羅末麗初”時期禪僧及禪宗思想的研究基礎上有所創(chuàng)新,即從禪僧與王室和豪族等的關系角度來考察他們的禪宗思想與同時期中國禪宗思想的不同。本書將新羅“骨品制度”中的“六頭品”階層與中國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士階層”相比較發(fā)現(xiàn),主要以“六頭品”出身的“羅末麗初”禪僧禪僧僧團的性質(zhì)正可歸入“士的階層”。雖然新羅骨品制度確立的公元六世紀與西周宗法制度創(chuàng)立的公元前十世紀有1500多年的差異,兩者是否具有可比性尚需進一步論證,但畢竟是一種創(chuàng)新的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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