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中所選的二十八篇作品,按寫作年代順序排列,是馬克·吐溫從一八六五至一九〇三年,前后約四十年間所寫的。其中二十五篇選自查爾斯·奈德編的《馬克·吐溫幽默雜記與故事全集》,其余三篇:《火車上人吃人紀聞》、《大宗牛肉合同的事實》和《怪夢》,則選自《馬克·吐溫全集第十九卷:新舊見聞雜記》。這些雜記所諷刺的對象很廣泛。當然,所有這些作品都具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它們通篇充溢著幽默趣味。 本書選收了美國幽默諷刺大師馬克·吐溫的二十八個幽默短篇。這些作品諷刺的對象十分廣泛,從報界的編輯記者,政府機構的官僚到普通小人物。它們雖未深挖社會罪惡的淵藪,也未探討人生的深邃哲理,但仔細玩味,便能領悟故事背后深層的辛辣諷刺,使人在笑聲中窺視社會的不公和人生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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