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牧歌》是羅斯“美國三部曲”的第一部,1997年問世,次年獲得普利策獎。 小說敘述了從大蕭條到20世紀末一個體面的猶太企業(yè)家美國夢破滅的遭遇。塞莫爾·利沃夫是人人仰慕的棒球明星,循規(guī)蹈矩的他在畢業(yè)后拒絕球探挖掘,選擇念完大學并承繼家業(yè),娶了新澤西小姐為妻,成為一個成功的手套工廠老板。他愛他新進入的美國新大陸,到了1968年,他所鐘愛的年僅16歲的女兒梅麗,卻在這動蕩的反越戰(zhàn)時代,成了激進的炸彈客,最終毀了利沃夫一家。 菲利普·羅斯(Philip Roth),出生于美國新譯西州紐瓦克市的一個中產階級猶太人家庭,1954年畢業(yè)于賓夕法尼亞州巴克內爾大學,1955年獲芝加哥大學文學碩士學位后留校教英語,同時攻讀博士學位,但在1957年放棄學位學習,專事寫作,以小說《再見吧,哥倫布》(1959)一舉成名(該書獲1966年美國全國圖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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