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對已經被省級政府確定的30個“省域副中心城市”或“自治區(qū)副中心城市”作一一作介紹。具體分為十三章:**章至第三章從總體上介紹省域副中心城市的理論和實踐概況;第四章至第十二章介紹各省、自治區(qū)建設“副中心城市”的情況,其中第四章至第九章有兩個以上“省域副中心城市”的省按該省開始設立“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先后順序分別介紹,對只有一個“省域副中心城市”的省集中在第十章介紹,第十一章專門介紹“自治區(qū)副中心城市”(本書視同“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設情況,第十二章介紹四川省政府確定的7個爭創(chuàng)“副中心”城市情況(這7個城市本書暫未統(tǒng)計在“省域副中心城市”范圍內);第十三章介紹靠前上可供我國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設參考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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